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911-00025
预算金额133.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玉龙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振138418843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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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9 13: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11-00025

项目名称: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37,300.00;

最高限价(元):1,337,300.00;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委托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和国家及地方标准指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出水达到相关标准,符合项目可研、初设、环评等要求,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具体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运维:运行服务、生产药剂、运行管理、污泥处置、设备维护、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自行检测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在线设备运维、在线设备月度对比、排污许可证执行、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仅首年有)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检测、维护的所有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为每年签订一次,续签条件为上一年度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正常履约,并满足采购人及相关环保部门的全部标准要求;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采购人及相关环保部门的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83008时00分至202309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现场,需自行准备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44-8号

联系方式:1870418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玉龙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科创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3841884377

邮箱地址:fxylxcjs@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新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阜新市玉龙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3210999001000005787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

电话:1384188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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