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
金额
18.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明建招[2017]1015
预算金额19.9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338401146
中标联系人王岳华
中标联系人王善
中标联系人杨红武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A标段: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199064元;B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控制价129951元;C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2061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A标段: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B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控制价;C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A标段: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199064元,发包价为180843元;B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控制价129951元, 发包价为117017元;C标段: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206100元,发包价为184835元;

2.5. 工期要求:A、C标段30个日历天;B标段6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有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申请参加三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评标时,将按A、B、C标段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和抽取,已获得A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参加B、C标段的评审和随机抽取,已获得B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参加C标段的评审和随机抽取。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旧资质衔接的须符合闽建筑[2015]5号要求)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解: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 7 日至 20176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6 20 09 15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电 话:0591-22867575

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 13338401146、0591-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13002101040011631

用 途:福建师范大学后勤零星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福建师范大学监审处

监督电话:0591-2286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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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清真餐厅改造工程(含地面改造工程)、仓山校区化学楼三层部分实验室及原图书馆实验室装修项目、仓山校区化学楼五楼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明建招[2017]1015招标于2017年6月20日完成开、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决议,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

A标段:

中标人名称:福建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善(闽235121252616)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零捌佰肆拾叁元(小写:¥180843元)

工 期:3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B标段:

中标人名称:福州鹏程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岳华(闽235080811735)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零壹拾柒元(小写:¥117017元)

工 期:6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C标段: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锦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红武(闽235080814867)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小写:¥184835元)

工 期:3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废标情况说明:无。

3、评标委员会成员:韦忠偶、房思远、吴长有。

4、招标方式及评标办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公示时间:2017 622日~2017 627日。

6、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福建师范大学监审处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监督电话:0591-22867583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电 话:0591-22867575

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 13338401146、0591-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黄工

日 期:2017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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