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变更公告】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红山路、红山路中压燃气管线横穿、红山路北十七巷、红山路北八巷、新民路(西虹西路-红山路)、喀什东路、天汇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现将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红山路、红山路中压燃气管线横穿、红山路北十七巷、红山路北八巷、新民路(西虹西路-红山路)、喀什东路、天汇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更正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审核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哈密南路、哈密路、阿勒泰路、宝山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红山路、红山路中压燃气管线横穿、红山路北十七巷、红山路北八巷、新民路(西虹西路-红山路)、喀什东路、天汇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为整体工程,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按照开标顺序,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一标段的评审,开标顺序为先开“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哈密南路、哈密路、阿勒泰路、宝山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再开“乌鲁木齐市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建项目(一期)-红山路、红山路中压燃气管线横穿、红山路北十七巷、红山路北八巷、新民路(西虹西路-红山路)、喀什东路、天汇路中压燃气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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