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岳燃气综合楼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岳燃气综合楼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岳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40201-02-01
2.2项目名称:泰岳燃气综合楼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傅公街北首,岱宗大街以南,北邻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南邻泰安岱庙。
2.4建设规模:贵宾楼改造建筑面积3497.43㎡,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1068.09㎡。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监理招标控制价为46.0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5日到2024年2月9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通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招标 人:泰安市泰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金山西路69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玄凯荣
电 话:0538-6225966
6.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双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8号沿街楼四楼
邮 编:271000
联系人:程倩倩
电 话:0538-2181899
电子邮件:tasxzj@163.com
7.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38-5331293。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倩倩 联系方式:0538-218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