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通镇枫桥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112-052
预算金额386.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大通镇枫桥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112-052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大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天长市大通镇

联系人及电话

唐明忠 1385501605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天康大道南侧中心花园商业A栋3楼3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桂工 0550-763166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秋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价(元)

叁佰捌拾陆万捌仟叁佰柒拾柒元玖角壹分

(小写:3868377.91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胡学丽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2341921192925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240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华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价(元)

叁佰捌拾柒万伍仟壹佰零陆元柒角柒分

(小写:3875106.77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李福津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234191907762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240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天长市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价(元)

叁佰捌拾玖万柒仟玖佰零壹元伍角伍分

(小写:3897901.55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张春庚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12105054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240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10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385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1)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提起投诉日期;

(3)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6)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大通镇枫桥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一览表12.30.xlsx
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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