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chng03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凤台县市政设施道路管网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
一、项目名称:凤台县市政设施道路管网提升一期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4GCHNG0343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4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一)凤城大道西延工程
1、土石方工程:清单第11-14项排水土石方清单工程量与设计量表不一致,是否以清单为准。
回复:清单工程量按图纸计算,复核无误。
2、道路工程:
(1)清单第20-23项“人行道工程量(包含过街)”,设计量表8910m2,清单编制工程量7429.84m2,复核工程量8900m2,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清单工程量按图纸计算,复核无误。
(2)设计说明要求喷播草籽需要覆盖料、复合肥及整地等,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定额中已包含。
3、排水工程:检查井井字架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检查井综合单价中已含。
4、绿化工程:
(1)草绳绕树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含在养护费用中。
(2)“每个树穴施 0.5 公斤腐熟饼肥或有机肥”清单中未描述,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养护定额中已包含。
5、交通监控工程:
(1)设计量表第 86 行“485线”3 批,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清单序号41。
(2)清单第 43~44 项“配管、电缆保护管”,清单工程量与设计量表差异较大,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以平面图纸为准。
6、给水工程:
(1)给水工程一期清单第 1 项“铸铁管 DN400”,清单工程量335m,经复核工程量358.97m,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2)给水工程一期清单第 2 项“铸铁管 DN500”,清单工程量1252.39m,经复核工程量1307.04m,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给水工程二期第45项“铸铁管 DN400”,清单工程量331m,经复核工程量355.23m,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二)姬家路(滨河大道-新湖路)
1、道路工程:
(1)清单第10-13项“人行道”,设计量表 5361m2,清单编制工程量4751.3m2,复核工程量5351.3m2,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以清单数量为准。
(2)清单第18项“铺装草皮”清单特征未描述整地,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定额中已包含。
2、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清单第1项“标线”清单工程量781.05m2,经复核工程量1002.1m2,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以清单数量为准。
3、排水工程:检查井井字架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检查井综合单价中已含。
4、绿化工程:整理绿地和草绳绕树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5、交通监控工程:无对应设计清单,工程量无法核对,请复核。
回复:以平面图纸为准。
(三)井孜路(区一路-区二路)
1、大型机械进出场漏项,请复核。
回复:已综合考虑在其他道路中。
2、排水工程:量表中污水检查井φ800井1个和φ900井10个,清单中污水检查井φ900 井11个,是否以清单为准。
回复:以清单为准。
3、绿化工程:
(1)清单第 1 项“花箱”内的套盆尺寸“115 mm*40 mm*36cm”是否有误,是否更为115cm*40cm*36cm,请复核。
回复:更改为115cm*40cm*36cm。
(2)如花箱套盆尺寸修改,月季绿化面积及种植土工程量需修正,请复核。
回复:以清单量为准。
4、照明工程:清单第 8 项“热镀锌钢管 DN80”,清单工程量624.1m,经复核工程694.78m,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5、交通监控工程:无对应设计清单,工程量无法核对,请复核。
回复:以平面图纸为准。
(四)置二路(发展大道-安一路)
1、土石方工程1.1.大型机械进出场,招标清单中未列项,请明确是否漏项?
回复:计列在道路工程中。
2、道路工程
2.1.清单第 10 项“级配碎石”工程量为 3944.07 ㎡,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4367.18 ㎡,请复核。
回复:按照图示尺寸减去树池面积,复核无误。
2.2.清单第11项“混凝土垫层”工程量为3944.07㎡,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4367.18㎡,请复核。
回复:按照图示尺寸减去树池面积,复核无误。
2.3.清单第12项“人行道板安砌”工程量为3944.07㎡,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4367.18㎡,请复核。
回复:按照图示尺寸减去树池面积,复核无误。
3、绿化工程
3.1.清单第 1 项“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为136㎡,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229.84 ㎡,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2.清单第 2 项“种植土回填”工程量为136m³,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229.84m³,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3.胸径10cm以上的乔木,需要草绳绕干,招标清单中未列项,请明确是否属于漏项?
回复:复核无误,含在养护费用中。
3.4.行道树施基肥,招标清单中未列项,请明确是否属于漏项?
回复:养护定额中已包含。
4、交通监控工程
无对应设计清单,工程量无法核对,请复核。
回复:以平面图纸为准。
(五)置四路
1、土石方工程
1.1.清单第8项“挖沟槽土方”工程量为2559.05m³,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3984.89m³,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2、绿化工程2.1.行道树种植土回填和基肥,招标清单中未列项,请明确是否属于漏项?
回复:复核无误,含在养护费用中。
2.2.胸径 10cm 以上的乔木,需要草绳绕干,招标清单中未列项,请明确是否属于漏项?回复:复核无误,含在养护费用中。
3、排水工程3.1.清单第 2 项“雨水连接管 DN300”工程量为 150.07m,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184m,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2.清单第 2 项“混凝土管道铺设 DN800”工程量为37.99m,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42m,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3.清单第 2 项“混凝土管道铺设 DN1000”工程量为391.8m,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414m,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4 清单第 18 项“混凝土检查井”工程量为16m,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17座,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4、交通监控工程:
招标图纸中无对应的设计清单,请提供设计清单。
回复:以平面图纸为准。
(六)置五路(桥北路~站前大道)
1、土石方工程:
1.1 清单第 19 项“挖沟槽土方”工程量为6610.26m³,工程量有误,经计算工程量为8416.48m³,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1.2 大型机械进出场漏项,请复核。
回复:置四路、置五路两条道路交叉连接在一起,共用一套台班机械,复核无误。
2、绿化工程:
2.1 绿化分隔带种植土回填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
2.2 根据图纸设计说明“对草皮、花卉种植地应满足基肥”,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含在养护费用中。
2.3 清单第 13 项“细叶麦冬”工程量为为52㎡,工程量有误,根据设计图纸,经计算细叶麦冬工程量约为256.2㎡,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
3、排水工程
3.1 雨水工程清单中,DN300、400、600、700、900、1000mm 雨水管及管道砂石基础招标清单工程量与编制答疑工程量不一致,且答疑中明确说明工程量以量表为准,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3.2 清单第21项“680*430mm单箅联合式雨水口(砖砌)”工程量为40个,经复核工程量为41个,工程量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
4、给水工程
清单第6项“排气检查井”,清单为φ2000井,图纸量表为φ2400井,清单有误,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以清单为准。
5、交通监控工程
招标图纸中无对应的设计清单,请提供设计清单。
回复:以平面图纸为准。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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