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廉江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43号)和《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75 号)的文件要求,下达我市2024年水稻统防统治资金35万,项目实施主体1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024年水稻统防统治项目专业化服务组织1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廉江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廉江市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建设内容:采用植保无人机进行“三虫两病”等重大病虫害全程防控服务,项目区水稻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五)项目资金安排:廉江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补贴资金35万元。
(六)补助标准:每亩次补助不超过 15 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 45 元,同一地块每造只能补助1次。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具有农业农村部门培训合格或人社部门颁证的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实施主体曾开展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符合资格条件的主体应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四楼植保植检股递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
(二)评审程序。由廉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择优确定的承接主体,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实施主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廉江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廉江市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建设内容:采用植保无人机进行“三虫两病”等重大病虫害全程防控服务,项目区水稻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五)项目资金安排:廉江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补贴资金35万元。
(六)补助标准:每亩次补助不超过 15 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 45 元,同一地块每造只能补助1次。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具有农业农村部门培训合格或人社部门颁证的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实施主体曾开展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符合资格条件的主体应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四楼植保植检股递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
(二)评审程序。由廉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择优确定的承接主体,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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