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逆行卡口、违法监测抓拍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9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军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军13638589969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7
公告正文
  • 1、项目名称:逆行卡口、违法监测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SXHR(采)LPS2018-005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张军
  • 5、项目联系电话:13638589969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SXHR(采)LPS2018-00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954,000元
    • (4)最高限价:2,954,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SXHR(采)LPS2018-005竞争性磋商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如营业执照无具体明确经营范围的须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1.2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资格文件; 1.3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1.4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至场报名的必须出示有效的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需与现场递交的身份证原件一致。如不一致,则视为不合格无法登记报名购买竞谈文件。供应商只能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竞谈文件;1.5上述资质报名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备案,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1.6本招标项目不授受任何形式的联合谈判。
    • (2)特殊资格要求
      必须出具业主方盖章的现场查勘证明,提供无缝对接平台承诺函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1-04 14:00:00至2019-01-11 16: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县水黄公路车之家佳合超市总店三楼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1-17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1-04 14:30:00
  • 12、开标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县水黄公路车之家佳合超市总店三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1-04 14:00:00至2019-01-11 16: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分支机构的帐户转出或个人以现金等形式进帐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水城支行
      • 帐 号:2410081009200076016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地址: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项目联系人: 张军
    •  联系电话: 1363858996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竞谈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六盘水市水城县水黄公路车之家佳合超市总店三楼
    •  项目联系人: 余朝龙
    •  联系电话: 15085963016

  • 附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