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斜桥镇文化中心文教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330481-04-01-878695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女士15868339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斜桥镇文化中心文教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斜桥镇文化中心文教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2-330481-04-01-878695 ,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斜桥镇文化中心文教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斜桥镇;
2.2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中心北楼1-6层室内整体空间及裙房露台创意设计(包括不限于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其中部分空间划分给社区使用,仅做基础装修;各层软装设计及采购;广告标识设计及安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本工程招标估算价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2024年02月12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投标人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1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恒力大厦9楼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尤女士                
电    话:  640220                        电    话:15868339559    
传    真:                               传    真:0573-87039969    
              
 
 
 
2024年 01 月15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设计负责人政务服务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在本单位参与社保的证明。浙江省外单位如企业注册所在省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的社保查询功能未开通的,则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6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
8
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3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公司财务承诺书;
9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10
资质动态核查证明
投标人2024年02月12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投标人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的。
10
企业信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2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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