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皇岛项目部遵秦高速工程货车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秦皇岛项目部遵秦高速工程货车租赁
秦皇岛项目部遵秦高速工程货车租赁
询价书名称 | 秦皇岛项目部遵秦高速工程货车租赁 |
询价书编号 | rfq2024-07-23548975 |
联系人 | 李冰 |
联系电话 | 1860339157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秦皇岛地区项目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黄宝琦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5103350560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轻型载货汽车租赁 |
规格型号 | 5t |
定货要求 | |
采购数量 | 11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古城村 |
交货日期 | 2024.8.1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7-28 14: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李冰 |
收货电话 | 18603391570 |
交货方式 | 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及进退场运输。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按当月实际台班数计算租赁费,每月20日结算一次,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票 |
支付条件 |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内,甲方按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向乙方支机械租赁费,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月结算额的60%,合同封闭后,支付金额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75%,剩余25%于合同封闭后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
要求资质名称 | 营业执照 |
要求资质说明 | 具有相应机械设备租赁资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