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物理基础实验室实验条件改善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物理基础实验室实验条件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22AT0301710279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21日
开标日期:2022年5月12日
二、中标单位名称及金额:
第1包:
中标单位名称: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F幢2505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壹仟玖佰元整(¥881,900.00)
中标单位业绩:
业绩1:安徽大学2020年物理实验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业绩2:安徽大学2021年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业绩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
业绩4:安庆师范大学物电学院新工科基础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
业绩5: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三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第2包:
中标单位名称: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F幢2505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柒佰元整(¥742,700.00)
中标单位业绩:
业绩1:安徽大学2020年物理实验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业绩2:安徽大学2021年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业绩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
业绩4:安庆师范大学物电学院新工科基础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
业绩5: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三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第3包
中标单位名称:合肥新普仪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路西路 248 号旺城大厦 1803 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元整(¥948,000.00)
中标单位业绩:
业绩1:安徽工业大学采购合同(高速离心机等)
业绩2:安徽大学2021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第四包
业绩3:2021 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近代物理实验室设备更新等)-标包(近代物理实验室设备更新等)
业绩4:合肥工业大学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研究生现代物理实验室学课程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业绩5: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二期 3 包物理电子设备5采购
第4包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东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8栋11层1103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万零玖仟陆佰元整(¥1,009,600.00)
中标单位业绩:
业绩1:合肥工业大学等离子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系统项目
业绩2:合肥工业大学片上测试系统采购
业绩3:合肥工业大学低温恒温器、保偏光纤熔接机等设备采购
三、主要标的信息(货物)
第1包: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声速测量仪 |
精科 |
SV4 |
50 |
6248 |
第2包: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导热系数实验仪 |
大华 |
YBF-2 |
50 |
6700 |
第3包: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晶体声光效应实验套件 |
Gooch&Housego |
AOMO 3350-125 |
5 |
12200 |
第4包: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激光扫描共聚焦实验套件 |
上海纳动 |
PK3L80--200UB- -S S |
5 |
81850.00 |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忠义、夏瑞涛、葛德利、吕少保、高伟清(用户代表)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话:0551-6290176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林工/刘工,0551-63735933/0551-63735927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大写玖仟贰佰伍拾玖元玖角伍分(¥9259.95元)
第2包: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玖拾捌元叁角伍分(¥7798.35元)
第3包: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伍拾肆元整(¥9954.00元)
第4包: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柒拾叁元玖角贰分(¥10573.92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
2.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