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年工会会员生日慰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4第043号
预算金额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詹大庆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莉15209658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4第043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年工会会员生日慰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327000.00元
注: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约1090张蛋糕券(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按照300元/张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各供应商按照每张蛋糕券实际可消费金额进行报价,每张券值报价不得低于300元,低于300元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为中卫市人民医院职工生日提供相关服务,从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实现人性化、亲情化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服务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 (采) 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前10日内查询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为准;
(9)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工作人员邮箱
方式: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7月19 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将以下内容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1023378382@qq.com),收到工作人员回复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报名表;(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⑤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卫市人民医院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卫市人民医院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 中卫市鼓楼西街
联系人:詹大庆       
联系方式:1373952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莉  
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联系方式: 15209658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莉
电话: 15209658553              
 
                  
                代理机构(如有):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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