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等两个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先生0831-5693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等两个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名称)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招选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等两个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名称)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招选

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等两个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暂定用地面积约10031㎡,总建筑面积约13945㎡;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暂定总用地面积26782㎡,总建筑面积约36660。本次两个工程桩基数量暂定共计333根,具体详见项目清单价格表

(四)工期中选之日起至满足规范要求的检测停止条件及达到项目验收要求时止。

(五)招选范围桩基检测及其他根据实际需求的桩基检测;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经审核认可后实施,最终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

(六)最高限价总价:490040.00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检测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现场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业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均须为本单位人员。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514日至2025113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元/,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即标书费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不同项目之间账号不同)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11411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9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未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参选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参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注:参选人须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模板提供)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但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2

      人:段先生

    话:0831-569306618483109205

    390949204@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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