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岭公司9月份自购物资(电动滚筒等17项物资)第二十五标段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红岭公司9月份自购物资(电动滚筒等17项物资)第二十五标段变更公告
红岭公司2023年9月份月度物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名时间:具体时段请登录中原云商查看。
二、采购要求
(1)费用收取(收取依据〈红岭公司招评标费用收支管理规定〉(红煤〔2023〕226号))保证金的收取:投标保证金以估价的2%收取(不高于2%取整数),如资质符合要求,收取投标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资质审核通过,进行报价(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详见‘采购公告’,公司全称: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邮政银行安阳县永明路支行,帐号:941002010012788906)。中标会务费:仅对中标人收取。①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不收取中标会务费。②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500元。③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1000元。④中标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2000元。⑤中标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3000元。⑥中标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中标会务费增收1000元(增加额不足一千万元的按一千万元计)。中标会务费最高收取上限为2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不高于10%取整数),合同执行结束后退还。与我公司有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在我公司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收取保证金的金额,如果报名后不履行投标活动,我公司有权从贵公司账户中扣除。3、注册资本必须大于100万元(2)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合同,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通知为准(严禁超合同数量执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中标后,双方签订代储代销合同,以实际使用量进行挂账结算。(3)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4)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税率开具。(5)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6)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7)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8)其他要求: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投标授权委托书,必要时报名需上传所代理厂家授权书。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在公示期内,我公司将集中审核报名供应商资质2次(最后1次集中审核在报价截止前3小时),所以,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3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或变更,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能够与现有设备配件进行替代,如所供物资不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我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合理赔偿。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5、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签订合同的,作废标处理,1年内严禁再次参与投标。
七、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并实施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2.1.初次招标物资报价如果出现拟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总价超出预估价的25%时,拟在评标现场与拟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价格商谈,商谈后的最终报价达到预期(不超预估价的25%时),该报价作为最终中标价格。如通过商谈价格依然超出预估价的25%时,作废标处理。2.2.非初次招标物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近期中标价,如果出现拟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总价超出近期中标价,拟在评标现场与拟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价格商谈,商谈后的最终报价达不到预期,作废标处理。所有商谈资料补录到电子采购平台。
3、交货地点: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或指定地点。
4、附件:物资采购明细与报名所需授权委托书模板。
5、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部门联系人:张华军;联系电话:0372-56120795604935
联系地址: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0372-5612335)举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