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

2.地 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

3.概 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港池疏浚物处置及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工程和生态海堤工程。

4.总投资额:63500元)

二、项目服务范围

1.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盖章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2.材料及设备询价:组织参建各方按本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对需询价的材料及设备进行必要市场调查和询价,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盖章书面报告。

3、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分项目、分专业剥离测算和分析。

4、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5、完成送相关部门的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及相关部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为计费依据,钢筋抽筋不另计取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结算审核完成后付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工程造价资质 甲 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含变更信息)。

3、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提供莆田市住建局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住建局网页截图)。

4、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界面的相关附件的“其他附件”中原件扫描提交,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 1243:30 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方式: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3.业主公示前须对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信息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莆田注册公司没有分公司,下同)、营业执照(总公司和分公司)、联系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等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备选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机构。

2.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011303:30时起至20201243:30时止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开标室。

业主: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5990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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