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076
预算金额81.86万元
招标公司宁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军0351-5604330
中标公司山西汇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076
二、项目名称: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成交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 739000.18 | 山西汇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大街神堂沟北路3号北房1号 | 91140100MA0JY6Q288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质量标准 |
1 | 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 周晓宇 | 晋214101221299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英,贾晓红,杨永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73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西街011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3994106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号
联系方式:王建军、0351-5604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晶晶、王建军、段宣忠、张凯
电话:1301534921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发布稿-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doc磋商文件-发布稿-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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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宁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076竞争性磋商文件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25第三部分评审办法2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目录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8第六部分图纸27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26
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名称: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3.存档编号:ZZXM-2022GC-0262.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076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5-2022-6-000719-001、ZFCG-140925-2022-6-000719-002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8.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7.最高限价:740361.96元6.预算金额:818600.00元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08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8月1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1.时间:2022年0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响应文件递交要求: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如有疑问,可致电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室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西街0118号名称:宁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以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看。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建军、0351-5604330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号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杨先生、1399410616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13015349217项目联系人:裴晶晶、王建军、段宣忠、张凯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
2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818600.00元;最高限价:740361.96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拒绝。 |
3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5 | 工程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同磋商公告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8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100元收取磋商保证金信息:账户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帐号:3519 0333 4210 201行号:308161039091注意事项: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电汇、支票支付的,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0 | 响应文件 | 【供应商须在线或远程解密响应文件】1、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备用电子响应文件壹份(PDF格式,需有CA盖章,不可加密,u盘保存);3、辅助纸质响应文件叁份(1正2副,封皮需加盖印章,开标前递交至磋商现场);4、现场磋商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号 |
11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室 |
12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20室 |
13 | 磋商方式 | 一轮磋商、二轮报价(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三轮报价) |
1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
15 |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 | 磋商小组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6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
17 | 其他事项 | 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
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采购人在招标工作全部完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如在磋商现场解密,需自行携带电脑。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务wuolengyun84013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定义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5供应商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1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图纸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磋商响应文件6.6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2)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8.1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其他资料(8)资格证明资料(7)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6)施工组织设计(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凭证
(2)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税金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计取。(1)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8.5投标报价8.4投标保证金:详见须知前附表为方便评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3磋商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3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2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或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11.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电子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6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的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3.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即为开启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13.磋商截止时间12.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供应商须将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纸质文件、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套上应有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2.2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4.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13.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第一轮报价本次磋商原则上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三轮报价)进行。五、磋商程序1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组长从评审专家中推荐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6.组建磋商小组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盖章确认。15.3第一轮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仪式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17.3评审小组各成员在资格、符合性审查之后,以评审小组名义共同提交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并写明审查意见。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17.2符合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17.1资格性审查17.磋商
18.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8.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组长)在政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轮次(或最终轮)报价通知,供应商必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轮次(或最终轮)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最后报价(各供应商根据系统发出的报价指令确定本轮是否为最终轮报价)17.5评审小组可通过三种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磋商(A视频会议;B发送磋商问题函;C备注和附件),完成最终轮磋商后须提交磋商结果。17.4响应文件初步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4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20.2分值构成20.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综合评审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1小时内)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1小时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9.报价的澄清18.3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作为综合评分中报价得分的评分因素。
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供应商资信10分(2)施工组织设计80分(1)投标报价10分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重新采购21.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磋商过程保密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25.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评审结果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
七、保密和披露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7.签订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保密
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九、违约处罚30.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0.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2.3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磋商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十、政策性因素
32.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部分评审办法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条款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须提供供应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基本资质 |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 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有效期足够 | 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对供应商的工程质量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 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进行审查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 | 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
(二)施工组织设计80分(一)投标报价10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资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磋商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综合评估法附件1:
三、施工组织设计(80分)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二、投标报价(10分)(三)供应商资信10分
(4)冬雨季施工方案;5分(3)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5分(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5分(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10分1、施工方案50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10)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3分(9)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2分(8)安全文明施工方案;3分(7)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5分(6)夜间施工方案;5分(5)降排水方案;5分
2、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建筑施工规范(经批准的除外)内容或者存在雷同情形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磋商小组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应以磋商文件为依据,以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性、满足性为评审要点。(二)评审要求3、计划安排15分。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2、保障措施15分。质量、消防、降噪等措施。(11)新技术应用方案以及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它方案。2分
1、供应商业绩(6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四、供应商资信(10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60%。
1、同类型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不区分规模和层数。(二)评审要求3、标书质量:根据标书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字迹清楚,表述明确,内容齐全等进行评分,最高2分。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自行打分),最高2分。2、项目管理机构(2分)供应商近5年每承担过一项同类型工程得2分,最高6分。同类型业绩以合同(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为准。
2、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0761、项目名称:西马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资信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五、汇总2、本办法“近”是指从开标日起计算的时间。
(另附)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6、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合格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本工程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另附)第六部分图纸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包号: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七、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六、施工组织设计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投标保证金凭证三、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其他资料八、资格证明资料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俩面)特此证明。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俩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质量标准为:。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采购人名称)三、磋商函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8、我方将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承诺书磋商函附录二磋商函附录一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电话: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约 定 内 容 | 备注 |
1 | 施工准备时间 | 签订合同后( )天 | |
2 | 施工总工期 | ( ) | |
3 | 质量标准 | ( ) | |
4 | 保修期 |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采购人名称):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它说明的内容。说明: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四、投标保证金凭证日期:年月日
(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1.1施工方案。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六、施工组织设计2、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公司营业执照、造价人员证件(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投标报价时需提供)
(8)安全文明施工方案;(7)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6)夜间施工方案;(5)降排水方案;(4)冬雨季施工方案;(3)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
七、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1.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1.2保障措施。质量、消防、降噪等措施。(11)新技术应用方案以及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它方案。(10)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9)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四)项目经理简历表(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二)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注:本表后附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注: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二)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 称 |
八、资格证明资料注: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四)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专 业 | |||||||||||
在建和近5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近5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截止磋商之日我方的“供应商资格”情况声明如下:(采购人):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八、关于“供应商资格声明”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可直接删除本条)。七、“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1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工程/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工程/服务)。
九、其他资料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条所指“2.1、2.2、2.3”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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