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5-29 1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264万元
4、设计周期: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采用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34分、技术部分56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报价部分 | 10 | ||
1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 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评标价相 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 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1、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10 |
商务部分 | 34 | ||
1 | 企业资信 | 1、企业2019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 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得2分,市级称号得 1 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本项 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2、企业2019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称号的得2分,市级称号得1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 加,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 4 |
2 | 获奖情况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有1个得2分, 最多得10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有1个 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 间为准,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 10 |
2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以来设计过的建筑面积130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有一个 得2分,最高得10分。(类似项目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审图合格证(或能证 明审图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为准,如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 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1.0.2条规定,公共建筑则 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 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 (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工业建筑、构筑物。 | 10 |
3 | 项目组人员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外) | 项目组成员中配备以下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仅按计分一次,不重复计 分),得分情况如下: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 全部提供以上人员的得10分,少提供一个人员扣2分,扣完为止。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本单位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不得分。本项评分 中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 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 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10 |
技术部分 | 56 | ||
1 | 设计管理总体描述 | 设计管理描述内容周全,体系完整、详密。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2分。 | 2 |
2 | 方案深化 | 根据提供的概念方案,深化完善设计,提供方案深化后的总图、分析图、主要单体效果图 等。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16分。 | 16 |
3 | 初步设计深度 | 对原设计理解透彻,对总平面图进行分析,并能提供各单体平、立、剖面技术图纸。(提 供所有单体平、立、剖图纸,图纸不全或功能有缺陷最多得10分,未提供图纸仅有文字描 述或功能有重大缺陷的,最多得8分)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18分。 | 18 |
4 | 各专业技术方案 | 各专业(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专业外,还应包含人防、装配式、绿建等) 的技术方案。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10分。 | 10 |
5 | 设计工作的重点 、难点分析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提出技术建议;对现有的规划方案提合理化建议及节约造 价的做法,及优化方案。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4分。 | 4 |
6 | 设计进度、质量措施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设计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评委酌情打分,本项 满分2分。 | 2 |
7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服务、技术支持、后续服务具有应对措施方案确保设计时限、施 工配合、控制设计失误及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 进行评分,本项满分2分。 | 2 |
承诺设计服务期间响应3小时之内到达项目现场,得2分﹔承诺设计服务期间响应6小时之内 到达项目现场,得1分﹔此项按照最高分记取,不兼得,本项满分2分。(提供承诺函上传,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均可,格式自拟)。 | 2 |
注:①、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②、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96号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11-831790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51283671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