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2-fk223-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塔油建回收油管修复、防腐及附件加工(变更)


招标公告
塔油建2024年回收油管修复、防腐及附件加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2-FK22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塔里木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油气藏类型丰富,高温高压超深、高压高含硫、常温常压油气井并存,对油管质量要求高。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安全生产要求,各井测试及完井作业使用的油管因规格型号多、扣型杂、数量大,在单井测试、井下作业或试油作业完成后会对不能再次直接入井使用的油管进行回收。投标人根据生产指令,对回收的油管按照标准提供清洗、检测、修复、防腐及附件加工服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根据需求交付修复合格的油管,以达到油管资源重新利用的目的。
本项目所有回收油管资产归塔里木油田所有,其调拨使用及报废处置均由物资采办事业部统一管理。
2.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油管回收入厂核对数量、规格和型号,做好入厂记录,转运、倒运,按照标准分类摆放,贮存等工作。
(2)按照招标人下发任务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回收油管修复、套管改扣、试油完井油管短节、工具接头等附件加工的任务。
(3)按招标人监管库区管理要求做好监管库区分区、分级摆放、安全管理等工作。
(4)按照油管修复相关标准做好回收油管清洗检测工作,做好清洗检测及报废油管记录、存档工作。
(5)按照油管修复相关标准做好回收油管内外壁除垢、除锈,外部打磨,内壁通径工作,做好通径检验及报废油管记录、存档工作。
(6)修复油管、油管短节应按标准逐根进行无损检测扫查,结果符合油田验收标准要求,做好无损检测及报废油管记录、存档工作。
(7)按照API标准或厂家专利文件进行螺纹接头加工与检验,做好螺纹镀铜、磷化或其它表面处理,涂抹螺纹脂,螺纹保护器按要求配备。
(8)修复油管、油管短节应按标准逐根在水压试验机上进行水压试验,做好静水试压记录及报废油管记录、存档工作。
(9)修复合格的油管按标准进行外表面涂防锈漆和标识,做好产品出库记录、存档工作。
(10)按招标人要求做好修复油管、短节暂存物资管理,配备专人按标准要求养护。
(11)试油完井油管短节、工具接头等附件原材料及接箍采购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及油田采购要求。
(12)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修复完毕的油管进行检测,协调提供特殊气密封扣抽验检验的量规量具,并提供抽验场地,做好辅助工作。
主要工作要求下:
(1)投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专门的储存区,用以接受各类待修以及修复完成的油管,并提供相应的仓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的库存档案及相关记录,以确保塔里木油田资产安全。
(2)按照招标人线上管理平台要求,完成油管回收、维修、再利用过程的质量管控,以及结算资料系统上传工作。
(3)为保障修复油管入井后使用服役期限,投标人修复并经检测合格的修复油管,需确保台盆区3年,山前井5年的平均使用寿命。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中标人生产维修厂区。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具有油管修复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应具有油管清洗、修复完整工序所涉的生产线设备及检试验设备不少于1套,每套主要设备必须包含①油管清洗设备,②无损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管体自动化无损检测设备、管材盲端无损检测设备),③普通车床设备,④数控车床设备,⑤静水试压设备,⑥拧扣设备,⑦全自动喷标、喷漆、测长、称重设备。
其中关键设备要求:管体自动化无损检测设备中的探伤仪或探伤机、静水试压设备中的压力变送器和拧扣设备中的力传感器或拧扣传感器需经过第三方检验。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型号);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的租赁合同必须载明设备设施的租赁后的使用地点为投标人修复厂区内,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其中关键设备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扫描件
3.4人员要求:
配备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数控车工证书至少车工4名,另需具备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管材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或中国金属学会颁发的无损检测Ⅱ级证及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另需具备螺纹检测II级证及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名称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
(2)提供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政府社保部门缴纳(2023年5月-2023年11月)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14.投标承诺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EU、NU、BGT2、BGT3、BGT1常用螺纹加工授权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提供API-5CT认证证书、特殊螺纹加工授权证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如未按照承诺办理加工授权资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考核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0608:00至2023年121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1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舍超
电话:0996-2174148
邮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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