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和林格尔县2016年“十个全覆盖”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中标公示-60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452-08
预算金额1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和林格尔县2016年“十个全覆盖”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机构中标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 (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452-08)
二、采购人: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三、采购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 羊群沟乡、县直部门承担“十个全覆盖”项目,预估工程造价1.15亿元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六、监督人: 张涛
七、成交供应商:
中标单位 中标价格
内蒙古兴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70000.00

八、评标委员会: 朱彦君、王其昌、刘艳芬、孙秀玲、孔飞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2017年02月10日2017年02月16日

十、承办人: 王彬 承办人电话:4669352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0471-4669378。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471-6959184。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7)质疑或投诉材料一式三份。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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