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2024]上商采购第001号(漕宝路校区直饮机租赁服务)比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漕宝路校区直饮机租赁服务
2. 预算金额:中小型机租赁费用要求每台每年不高于4800元,大型机租赁费用要求每台每年不高于8000元。BOT直饮水机收费标准:热水不高于0.5元/升,常温水不高于0.4元/升。
3. 其他要求: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和卫生要求,须定期对所提供每台直饮水设备进行水质检测,并向校方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备案;水质检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水质检测公司要求有CMA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需有CMA专业认证,检测项目为常规八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高锰酸盐指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BOT直饮水机要求采用实物扫码或刷校园卡两种支付方式。
二、 项目背景与概述
本项目引进有实力、有资质的饮水服务的社会企业全额投资智能直饮净水机和相关线路表具,并在净水租赁服务期间内对所租赁的净水器进行每月安全巡检、定期免费滤芯更换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11台直饮机,其中10台为中小型机(要求每台可覆盖用水人数50人),1台大型机(要求每台可覆盖用水人数160人)。
安装点位:
1. 宿舍楼4台中小型直饮水机(BOT模式),如后期出用水量不足的情况,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直饮水机数量,BOT模式由供应商向师生提供收费供水服务,承担并向学校支付项目实际产生的水电费。
2. 教学楼6台中小型直饮水机(租赁模式),其中1台需带有冰水功能(如有其他功能可另做加分项)。
3. 图书馆1台大型直饮水机。(租赁模式)
以上11台直饮水机在服务期间内要求服务内容如下:
1. 售后保修要求响应时间:电话响应全国2小时,提供6小时内紧急上门服务,2小时内启动应急供水方案,72小时内维修未果将提供备用机。
2. 每台设备全部整套滤芯每年至少免费上门更换一次,提供更换滤芯要求原厂原装。
3. 每月一次安全巡检,每学期一次维护保养。
4. 租赁期间除租赁每年租赁费用以外不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三、 相关技术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四、 设备要求(不低于以下参数要求)
五、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六、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 月 22日 下午 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 年 1月15 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1.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漕宝路校区直饮机租赁服务
2. 预算金额:中小型机租赁费用要求每台每年不高于4800元,大型机租赁费用要求每台每年不高于8000元。BOT直饮水机收费标准:热水不高于0.5元/升,常温水不高于0.4元/升。
3. 其他要求: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和卫生要求,须定期对所提供每台直饮水设备进行水质检测,并向校方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备案;水质检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水质检测公司要求有CMA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需有CMA专业认证,检测项目为常规八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高锰酸盐指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BOT直饮水机要求采用实物扫码或刷校园卡两种支付方式。
二、 项目背景与概述
本项目引进有实力、有资质的饮水服务的社会企业全额投资智能直饮净水机和相关线路表具,并在净水租赁服务期间内对所租赁的净水器进行每月安全巡检、定期免费滤芯更换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11台直饮机,其中10台为中小型机(要求每台可覆盖用水人数50人),1台大型机(要求每台可覆盖用水人数160人)。
安装点位:
1. 宿舍楼4台中小型直饮水机(BOT模式),如后期出用水量不足的情况,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直饮水机数量,BOT模式由供应商向师生提供收费供水服务,承担并向学校支付项目实际产生的水电费。
2. 教学楼6台中小型直饮水机(租赁模式),其中1台需带有冰水功能(如有其他功能可另做加分项)。
3. 图书馆1台大型直饮水机。(租赁模式)
以上11台直饮水机在服务期间内要求服务内容如下:
1. 售后保修要求响应时间:电话响应全国2小时,提供6小时内紧急上门服务,2小时内启动应急供水方案,72小时内维修未果将提供备用机。
2. 每台设备全部整套滤芯每年至少免费上门更换一次,提供更换滤芯要求原厂原装。
3. 每月一次安全巡检,每学期一次维护保养。
4. 租赁期间除租赁每年租赁费用以外不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三、 相关技术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四、 设备要求(不低于以下参数要求)
序号 | 货物内容 | 商务饮水机(热水≥45L/H) | 商务饮水机(热水≥18L/H) | 商务饮水机(热水≥6L/H,冰水≥3L/H,冰水温度低于8℃) | 备注 |
1 | 尺寸(深*宽*高) | ≤(550mm*550mm*1700mm) | ≤(500mm*500mm*1500mm) | ≤(500mm*500mm*1500mm) | 响应技术要求需提供对应证明文件(卫生批件、产品说明书、相关证书、产品外观等) |
2 | 制热功率 | ≤3000W | ≤2000W | ≤2200W | |
3 | 水嘴数量 | 2个水嘴 | 1个水嘴(温水、热水) | 1个水嘴(温水、热水、冰水) | |
4 | 水嘴流速/min | ≥1.8L/min | ≥1.6L/min | ≥1.6L/min | |
5 | 额定总净水量 | ≥7000L | ≥4000L | ≥4000L | |
6 | 制热水能力/H | ≥45L/H(90℃以上) | ≥18L/H(90℃以上) | ≥6L/H(90℃以上) | |
7 | 水胆容量 | ≥28L | ≥10L | ≥10L | |
8 | 过滤系统 | 预处理滤芯+深度处理滤芯+后置椰壳活性炭滤芯 | 预处理滤芯、深度处理滤芯、后置活性炭滤芯 | 预处理滤芯、深度处理滤芯、后置活性炭滤芯 | |
9 | 杀菌系统 | 紫外线杀菌灯 | 紫外线杀菌灯 | 紫外线杀菌灯 | |
10 | 安全保护 | 低压保护、漏水保护、漏电保护、防干烧、防溢流。 | 低压保护、漏水保护、漏电保护、防干烧、防溢流。 | 低压保护、漏水保护、漏电保护、防干烧、防溢流。 | |
11 | 滤芯过滤结构 | 1、前置过滤滤芯。2、反渗透(RO)膜。3、后置过滤滤芯;(滤芯品牌需和饮水机品牌一致) | 1、前置过滤滤芯。2、反渗透(RO)膜。3、后置过滤滤芯;(滤芯品牌需和饮水机品牌一致) | 1、前置过滤滤芯。2、反渗透(RO)膜。3、后置过滤滤芯;(滤芯品牌需和饮水机品牌一致) | |
12 | 其它:产品核心涉水零部件(如压力储水桶、热罐、PE管、滤瓶) | 其它:产品核心涉水零部件(如压力储水桶、热罐、PE管、滤瓶) | 其它:产品核心涉水零部件(如压力储水桶、热罐、PE管、滤瓶) | ||
13 | 出水水质 |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要求 |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要求 |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要求 | |
14 | 其他智能技术配置 | 步进式加热技术。 | 步进式加热技术。 | 步进式加热技术。 | |
15 | 面板显示温度状态、滤芯状态、出水TDS值、故障提醒、童锁。 | 面板显示温度状态、滤芯状态、出水TDS值、故障提醒、童锁。 | 面板显示温度状态、滤芯状态、出水TDS值、故障提醒、童锁。 | ||
16 | 出水方式:采用触摸感应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长触摸出水或点按触摸出水) | 出水方式: 采用触摸感应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长触摸出水或点按触摸出水) | 出水方式: 采用触摸感应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长触摸出水或点按触摸出水) | ||
17 | 内置热水回流杀菌系统,有效抑制常温水路细菌滋生。 | 内置热水回流杀菌系统,有效抑制常温水路细菌滋生。 | 内置热水回流杀菌系统,有效抑制常温水路细菌滋生。 | ||
18 | 产品具有一键排空功能。 | 产品具有一键排空功能。 | 产品具有一键排空功能。 |
五、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 评标内容 | ||
1 | 价格分 |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 10 |
2 |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设备要求正负偏离情况、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 40 |
3 | 公司实力 |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 | 20 |
4 | 项目经验 |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 10 |
5 | 团队组成 |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 10 |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 10 |
六、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 月 22日 下午 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 年 1月15 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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