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宁都县翠玺天璟小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住房营销代理(项目编号:GZSH-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21.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h-g001
预算金额112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都县翠玺天璟小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住房营销代理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都县梅江镇领秀新都16栋4单元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G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翠玺天璟小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住房营销代理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1.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都县翠玺天璟小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住房营销代理商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1

本项目位于宁都县翠微峰大道东侧(城南片区地块YN01-d02),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702.78 平方米,容积率 2.0,建筑密度 25.6%,绿地率35.01%。总建筑面积112704.18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7405.56平方米(住宅约 625户)地下室建筑面积 25298.62 平方米(机动车位约663辆)。
房屋销售价格的确定。房屋销售具体价格由采购人参照同类地段,同期房屋销售市场价格确定。房屋销售开盘时间及栋号由采购人确定。
服务(技术)要求
1.团队要求
项目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名策划1名,置业顾问 6名以上,按揭专员1名合同专员1名,行政收银 1名,保洁安保人员2名以上,合计人员不少于 15 人。
2.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营销与策划:项目前期策划定位、形象包装、宣传推广、营销活动等工作;房屋销售相关营销工作;签定相关认购书、房屋购买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对接银行(公积金办事处)按揭、房屋销售备案登记、产权办理及转移、房屋抵押、按揭保证金退回等工作。
11219500.00(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列明总价及费率。费率控制价为房屋销售价款的2.08%(预计销售金额53940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11200000.00元。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领秀新都16栋4单元201室
方式: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领秀新都16栋4单元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投标人可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户名: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080002145)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开完标后当面退还。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提交形式:电汇、支票)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详见磋商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付款方式:①当完成30%房屋总套数销售数量时,支付到房屋销售到账资金乘以中标费率70%的营销费用;②当完成50%房屋总套数销售数量时,支付到房屋销售到账资金乘以中标费率80%的营销费用;③当完成80%(含80%)以上套房屋销售量时,支付房屋销售到账资金乘以中标费率100%的营销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        
联系方式:张先生18679791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领秀新都16栋四单元201            
联系方式:曾女士 1997982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6797911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