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60222202301160101
预算金额2394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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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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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埠、高岭古遗址修复及配套设施提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222202301160101        招标编号: 赣建浮招字[2023]第0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浮梁垚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东埠、高岭古遗址修复及配套设施提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浮梁县瑶里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东埠、高岭古遗址修复及配套设施提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东埠、高岭古遗址修复及配套设施提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浮发改审字 (2022) 34 号,浮发改审字 (2023)4号
建筑面积 35170.0 平方米 层次 4 层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28392.29万元 本项目投资 23945.08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和自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1) 古遗址修复工程,主要对古遗址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建设,包括80栋古建筑的修缮、7 座古码头修复、文物保护监测站和遗产展示中心建设;(2) 配套设施提质工程,主要对古村落内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包括:配套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三线下地管线、游步道改造、山体滑坡防护、河道修复工程。其中古遗址修复面积约35170平方米,新建文物保护监测站及遗产展示中心约3880.71平方米,东埠码头视廊3500平方米,游步道改造117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6672平方米。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道路、给排水、电气、配套设施等所有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配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直至项目竣工备案的全过程技术支持及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道路、给排水、电气、配套设施等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东埠、高岭古遗址修复及配套设施提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且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1)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 4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2) 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赣建审批 [2020]4 号)和(赣建城镇(2021) 19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拟派人员登记,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件。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财务及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施工方提供)。 (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施工方提供)。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且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等施工人员); (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内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方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由公司经营或其他人员担任) 的劳务合同及二代身份证。 11、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根据赣建字 (2021) 11 号文通知,本次评标投标单位最后综合得分由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和评标总得分两项组成,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占比1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和房建及市政通用范本评标办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详见招标文件)。 四、除不可抗力外,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在竣工验收前原则上不得变更。 五、定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 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获取方式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获取地址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13767842654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2月17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2月17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3年02月17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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