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蕉岭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期)-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蕉岭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期)[JG2021-1375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梅州市海河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主)梅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0.800 | 2.222 | 0.500 |
综合得分 | 76.78 | 71.97 | 64.31 |
质量 | 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 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 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刘海添/粤中职证字第1814003002719号 | 梁孝蒙/粤高职证字第1800101044531 | 郑永椿/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106656B号 |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07日00时00分 至 2021年12月09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
- 联系人:赖先生
- 联系电话:0753-7862172
-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蕉岭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13825996438
-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新东路25号
附件:评 标 报 告.pdf中标候选人公示函.pdf
- 招标人: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
- 日期:2021年12月06日
落款发布人:吴秋丽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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