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1109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382805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博意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Z2024-1109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1单元16层1、2号 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服务类(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完成补充材料的对接流程节点、涉案财物流程对接、涉案财物功能模块定制开发、未检专项流程对接、与公安业务流程对接、法律帮助流程对接、程序性风险监督、案件评查适配改造、系统对接,以及项目实施、项目文档编写、项目验收、项目培训和售后服务 (1)项目组织要求:针对本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的项目建设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建设工作。 (2)系统测试要求: 软件开发完毕后,中标人可以提请采购方进行测试,并提交详细设计文档、内部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 测试按照测试方案执行。测试方案由我司在系统方案设计阶段制定,并且必须得到采购方的认可。 当测试(包括采购的系统工具软件)不通过时,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3)项目实施要求:标人全面负责业务调研、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应用软件开发、试验测试、协调管理、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现场服务、文件资料管理、维护保修、技术支持等各方面的工作。并负责相关软件开发、集成和各子系统及相互间接口的集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标书没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需采用开放式平台,如Java等进行系统开发 (4)质量要求:在本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项目组人员的所有活动均需严格遵循和满足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保证过程的质量和产品的质量。 (5)文档要求:我司应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时间进行交付;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分阶段交付应用系统的文档,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包涵电子版及纸质形式 (6)验收要求:本系统在推广实施之前,中标人需对产品进行模拟环境测试和实际环境下的试运行,包括文档验收、程序验收与测试结果评审等几项工作 (7)培训服务:若我司有幸中标,我司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操作、配套工具软件安装使用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应在系统运行前完成。 我司应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结构、源代码构成和设计等方面的培训,培训人数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 不少于10人,培训课时12课时。 对于所有培训,我司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教员应具有三年的教学经验,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我司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价格中,计入总价。 所有的培训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部署上线和初验,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并通过相关安全评估工作后,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统筹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再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终验工作。 本项目建设的软件系统责任维护期为1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我司需派驻1名驻场运维工程师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维护期内我司必须提供7x24小时服务,并在1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要求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 由我司派人员到用户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在维护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时,我司必须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在一个工作日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淡芬(采购人代表)李花熊飞叶声远蒋志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1.08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35.50 4.63 7.50 94.63 1 1
广东赛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80 33.00 4.69 10.00 84.49 2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60 35.50 4.80 7.71 65.61 3  
广州市品峰电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30 8.50 4.67 9.23 51.70 4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44号窗口)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02038843590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号

联系方式:3828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324、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博意、陆婉婷

电  话:28866324、3884359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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