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金属车挡(U型)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仙桃市复州大道379号原六建公司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5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BHZC-2023-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
3、项目名称: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金属车挡(U型)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8.35 (万元)
6、最高限价: 28.35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1500根U型桩。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仙桃市复州大道379号原六建公司二楼
3、方式:
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仙桃市复州大道379号原六建公司二楼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仙桃市复州大道379号原六建公司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号
联系方式: 13593938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武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仙桃市复州大道379号原六建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13607223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13607223433
2、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仙桃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制作工本费、报名费。
附:政府采购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见附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