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福州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FJTH[GK]2019012的福鼎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年 | 国内 | 307119.9 | 307119.9 | 福州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无 | |||||
合计: | 307119.9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柒仟壹佰壹拾玖元玖角元(¥307119.9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山街道古城东路12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要求。 1、保证建筑物外观完好、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2、保证辖区内无乱张贴悬挂等。 3、房屋及公用设施保持完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车库、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 4、房屋完好率达100%,并坚持房屋修缮制度,保持对业主提出的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维修质量达100%合格。 5、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完好无损。 6、保证路灯、通道照明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使用正常完好率达100%。大楼内的所有照明(包括大堂、会议室、办公室、走廓、通道、卫生间、楼梯间、电梯间、室外普通灯泡等)灯具更换材料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7、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档案或保持资料完好、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8、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 (二)清洁卫生与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电梯、走廊通道、楼梯、扶手、大堂、院内道路、地面停车场、公共洗手间、办公室、会议室、干部值班室,业务用房,垃圾的收集、清运,定期消毒、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水池清洗、清理化粪池等。具体如下: 1、垃圾桶:每日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指定位置,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 2、楼道地面:楼道地面每日清拖1次,办公楼一楼每日清拖2次;做到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3、办公室(详见平面图局机关办公用房部分):每天2次地拖扫净及抹净地面,早上8:00前,下午2:30前,每天1次抹净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每天2次对领导办公室茶几、茶具等清洁。 4、卫生间:每天清拖2次,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用清洁剂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不锈钢表面光洁明亮、室内挂置卫生球。 5、玻璃门窗(不含窗帘清洗):每周用清洁剂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台明亮无尘;目视光亮、整洁。 6、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7、楼梯梯级:每2天清拖1次所有楼梯,洗擦扶手。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 ,无杂物 ,无明显污迹。 8、工作牌、标: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9、绿地:每天清扫1次,做到草坪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 10、道路、广场:每日清扫2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 11、一楼外墙做到目视整洁,无乱张贴 ,无乱涂画和破损。 12、化粪池3年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水池每年清洗两次,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13、虫害消杀:每年春、夏各消杀1次,做到楼内无鼠迹,环境基本无蚊蝇、蟑螂,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电梯保洁要求:电梯轿厢每天拖扫1次,全天保洁。电梯轿厢的常用地毯必须每天更换,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15、大楼外的绿化、植被、花卉、树木修剪和养护;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办公室及相应楼道(详见平面图局机关办公用房部分)花卉盆栽摆放绿化,定期更换、浇水,确保花卉鲜艳、常绿,该室内花卉盆栽绿化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6、绿化清洁费用(包括所有保洁工具、绿化工具、消毒剂、清洁剂、樟脑丸、垃圾袋、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除味剂等)由中标人负责。 17、所有公共区域(道路、停车场、楼道、卫生间等)的整体清洁应在上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完成,上班时间进行维护保洁。 18、值班室被褥、凉席定期清洗,电风扇每年夏季前清洗一次,装备室物资定期清擦、晾晒。 (三)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 1、应配备与设备相适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维修和运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2、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排除故障。 3、负责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并建档保存,设备房、配电房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配电房设备要保证99%完好率,一旦出现故障要立即维修,确保24小时供电。电工工具由中标人负责。 4、电梯、中央空调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一旦出现故障及时提出维修、保养。 5、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招标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并负责用户水表的抄表及造册。 6、建立给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给排水、管道疏通工具由中标人负责。 7、每周开动发电机一次,对蓄电池充电,对水箱加水,确保自备电源随时投入运行。 8、负责设备维修和年检(如电梯、高低压配电、中央空调、发电机组、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等)以及中央空调水处理系统的管理与维修,该项电梯年检及正常保养,中央空调清洗等正常保养,发电机组机油、电瓶、滤清器更换等正常保养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其他维修费用由业主负责。 (四)会议室管理要求 1、协助会场布置、会议接待服务、茶水及咨询工作。 2、日常保洁按上方要求进行保洁(八楼大会议室,七楼、六楼、四楼、二楼会议室、七楼接待室及二楼信访接待室)。 3、召开会议时(含非上班时间召开会议、临时召开会议),保洁人员应服从招标方会场管理人员调度、安排,做好会务保洁(包括会前清洁,会后清洁等)。 (五)安防管理要求 1、全天候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要询问盘查登记引导,遇非正常来访,及时疏导防范并报告业主,严禁非正常来访人员和外来车辆擅自进入办公楼区域。在传达室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快递和包裹的接收、登记保管并及时转送业主或其他部门,做到不丢失、不积压。 2、大夜班按职责巡逻,做到巡逻与设防并重,安防班长每夜不定时查岗,并做好记录。 3、每天清场后对大楼按层巡逻,无发现异常情况后,关闭楼层消防门。 4、负责机动车辆疏导、进出和停放秩序管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保证道路畅通,超大型车辆控制入区域(由保安监护入区),做好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 5、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及周边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业主。 6、设置可危及人身安全处的标识和防范措施。 7、认真监视各个区域的电子摄像,发现可疑动态的,保安员迅速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上报业主。 8、实施水电、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和消防培训,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9、及时与业主联系,做好摄像录入、保存与相关记录工作。 10、安全监控、消防监控设施完备,各消防设备、器材齐全。 11、下午下班后,关闭大堂大门、电动伸缩门。 12、24小时开启相关安全监控开关。 13、维护大门正常秩序,防止骚扰,处理突发事件。 14、安防管理装备配置由中标人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监督检查。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 (一)物业化服务考核指标: 1、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业主满意率达 85 %以上。 2、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5%以上。 3、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 95 %。 4、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 5、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6、道路、车场完好率 95%。 7、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 95%。 8、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9、人力配备、管理人员配备等各种技术服务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物业化服务考核方法: 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若发现有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情形,第一次将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第二次将视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的具体情形,酌情在年物业管理费的1%内扣减相关款项;累次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招标人扣减相关款项目并有权终止合同。检查考评的具体内容如下: 1、人员检查考评:各岗位必须按招标投标及合同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严格值班,履行岗位职责,不可低于招标方的要求配备人员。确因人员临时变动而短期缺编,缺编数不可超过1人,缺编人员应在5天内补齐,且缺编期间必须安排相应人员负责缺编人员的岗位职责;缺编超过5天不能补齐,按缺编人员岗位、缺编数量、缺编时间和日工资等情况进行计算,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完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2、责任检查考评: A:设备管理责任:中标人应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严格按照相关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管理及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操作和养护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损失负一切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部门确定的损失多少,中标人需全额无条件赔偿损失,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B:保洁管理责任:服务单位必须达到保洁服务要求,若检查不合格,每项扣减中标服务单位月物业管理费的1%;每月若有两次以上对保洁服务的投诉,经招标方提出警告仍未及时有效解决的,每发现一起可扣减中标服务单位月物业管理费的1%;若因管理范围内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而受到有关部门(爱卫、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处罚的,其中所需的罚款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C: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中标人应做好绿化管理工作,若未达到管理服务要求,每发现一起扣减中标服务单位月物业管理费的0.5%;如因中标人管理、养护不善或没有及时采取避免可遇见自然灾害的措施,由此造成乔木、灌木、草坪苗木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补种或照价赔偿损失。1、物业服务费用经招投标确定,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物业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柒仟壹佰壹拾玖元玖角整(307119.9元),每月物业服务费用贰万伍仟伍佰玖拾叁元叁角整(25593.3元)。服务费按月结算,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甲方在次月5日前完成对物业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按月以转账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并预留5%作为奖励基金,按照考核等级支付。考核等级为合格,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5%部分的100%;等级为基本合格,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5%部分的50%;等级为不合格,不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5%。 2、乙方在每月10日前开具上月物业服务管理费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法有效票据后的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管理费。服务期内甲方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管理费,不作调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月考核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如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无正当理由拖欠服务管理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各项服务,甲方应按支付费用每日的0.1%支付违约金。 3、托管期间,甲方发生财产被盗,或者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因未能及时发现和排查而造成损失的,根据责任认定,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直接从物业服务管理费中扣除;若乙方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损坏的,乙方应足额给予赔偿。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被监管人员现场发现取证(现场拍照、摄像、存档),并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组织整改而未采取整改的,每发现一起扣减乙方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同一问题连续2次被发现未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减乙方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未按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维修处理被投诉的,每发现一起扣减乙方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托管项目量化指标,每项扣减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 5、乙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停止服务和降低服务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招投标承诺的管理目标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6、乙方员工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号牌,每人每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元。 7、乙方未按投标承诺的重要岗位人员规定数量配置的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重要岗位人员的,要进行惩罚性扣减物业服务费。水电工每人每月扣减3500元;物业处主任每人每月扣减3000元;保洁员每人每月扣减2000元;保安每人每月扣减3000元。 8、管理员上班时间擅自离岗,10分钟及以上的,每人每次扣减100元;安防员夜间擅离工作岗位每人每次扣减2000元;楼内发现1个水龙头、冲水阀、损坏不出水、失控滴水或排水、洗手池或小便池排水口(地漏、下水管道、大便坑、屋面排水)堵塞活滴漏,接到报修未及时处理每个扣减300元;卫生间门板破损、配件缺失、损坏未维修的,每个扣减50元;走廊通道照明灯泡不亮、照明开关面板破损失灵未及时更换,口头发出整改警告后,24小时内未更换处理的,每个扣减物业费50元。 9、草坪、人工绿化地被植物中,每平方米发现1件(个)杂物、垃圾,口头发出整改警告后,1小时内未做出清楚响应的,扣减50元。 10、违规在管理区内焚烧树叶(枝)等杂物,每次扣减5000元。 11、突发停电,不能在10分钟内提供自备发电机供电的,未造成其它损失的,每次扣减5000元。 12、接到水厂停水通知后,未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造成影响,每次扣减1000元。 13、接到报修(含电话报修)应即时录入计算机而未录入,弄虚作假,提高维修率,脱离监管,每发现1次扣减500元。 14、保安未按约定持证上岗、标准数量配置、或缺位、或甲方随机点名时人数不足,每少1人,扣减物业费3000元。 15、乙方不得将服务合同的内容转让及委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场所实际情况办公大楼可供给乙方办公区值班室约10平方米、传达室约25平方米并配备固定电话。 2、对乙方的服务实施不定期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不适应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有权向乙方建议更换人员或限期整改并做出处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经公安机关鉴定为物业人员失职所致,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按规定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有关责任。 4、监督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与派驻的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签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并对上述员工提供服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合同约定提供给物业服务人员的所有保险项目的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若没有给派驻物业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有权扣减相应金额的保险费用。 3、负责乙方所派驻员工出现事故时的善后处理,为员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保障派驻员工的合法权利。 4、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甲方制定物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和规定。 5、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及岗位职责规定的责任要求对本综合管理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服务,并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财产被盗损失责任。 6、根据综合管理区内水电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定,按甲方审定意见处理。小修由乙方报甲方审核同意后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7、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8、开展卓有成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9、负责本合同所有派驻物业服务人员正常上班时间的人身安全。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0、所有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相关的水电维保工具、绿化保洁工具、安防装备、物业办公必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电热水壶、床、电风扇等均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服务期:本项目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书面签订的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到期,本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约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 乙方: | 福州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鼎城关前店1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19层05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陈江闽 | 单位负责人: | 刘思浩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37808600 | 联系方法: | 13960838282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鼎支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福州市六一支行 |
账号: | 133010100100119803 | 账号: | 35001616207052501511 |
签订地点: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