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庆观澜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0GC24A02G058
2.2招标项目名称:大观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观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观发改(2023)157号;
2.5建设地点:安庆市大观区安宁路和观景路交口西北角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亩。总规模2000m?/d,近期1500m?/d(分为500m?/d+1000m?/d),远期预留500m?/d。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各类建筑设施及厂区附属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验收合格后运营管理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7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952.5万元,其中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① 设计费(含勘察费) 35万元,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978.8 万元,③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安装)929.8万元,④联合试运转费(含生产准备费) 8.9万元;
(2)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单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5 元/吨。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模式(EPC+O),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竣工验收后污水处理厂运营、设备维修及更换相关的一切事宜。
2.9计划工期:工程总承包工期:12个月,运营维护期限:自正式投入运营起12年。
2.10项目类别:EPC+O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设计、施工、运营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③、④任一资质: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或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运营方:1家运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庆观澜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里乡勇进路8号
联系人:胡芯芯
联系方式:0556-5032361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交易一部
联系人:张媛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电 话: 0556-5991018
8.其他说明
8.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8.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8.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8.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8.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8.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556-5991157。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9.1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80000100900
9.2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3487090000180101000968
9.3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66600074691
9.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63282646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