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主城区水文专项服务订制模块开发项目
金额
11.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廖明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德琨0871-65353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的委托,对昆明市主城区水文专项服务订制模块开发项目进 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主城区水文专项服务订制模块开发项目。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预算金额:¥119,000(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
2.4 采购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充分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昆明市主城区防洪减灾水文监测预警,服务城市 暴雨灾害应对,充分发挥水文耳目、尖兵作用。对应开展相关功能模块的定制开 发和确保“昆明主城公共排水设施调度运行及防汛排涝工作”专业水文服务顺利 完成,开展本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云南省中小河流预警系统中新增昆明 市主城区水文专项服务订制模块,一是建设昆明主城区测报文档数据库,用于昆 明主城区简报生成功能;二是单独构建昆明市主城区模块;三是新增八个功能模 块:昆明市主城区多站雨量过程、昆明市主城区雨量同期均值对比、昆明市主城 区多站河道过程、昆明市主城区河道同期均值对比、昆明市主城区多站水库过程、昆明市主城区简报生成、自定义时间昆明市主城区专报、昆明市主城区信息推送。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 完成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同初验,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完 成合同验收,进入履约保证期。
2.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汇款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双方签署合同。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完税发票后于 10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
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并在系统维护履约保证期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 息退还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 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 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 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7 系统维护履约保证期:3 年。
2.8 服务地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不得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查询结果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财务报表(需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在 2022 年以后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
3.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 书面声明;
3.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 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 复印件);
3.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 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提供复印件);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 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若成交,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每天上午 09 点 00 分下 午-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网上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1)营业执 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PDF 版)及缴纳竞争性磋 商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或电汇(户名:云 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1)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 社清泉分社(电汇),(2)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棕树营信用社(网银 转账);账号:050002853109901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 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售价:¥600.00(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磋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广福
路与西福路交叉口中铁山海春风小区 3 幢 1 单元 1 层 101 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196 号
联系人:廖明瑜
电 话:0871-6831742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中铁诺德山海春风小区 3 幢 1 单元 1 层 101 号
联系人:王德琨 屠雅文 杨涛 施艳 黄涛 吴绍云
电 话:0871-653536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