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汉市金雁小学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航空机柜流动返听音箱篮球馆设施环境标志产品灯具接插件商品包装无线会议话筒内置图形轨迹发生器前檐幕多功能厅灯具灯钩LED显示屏灯光直通箱低音音箱功放控制信号通讯工具多点测温系统运输固返及台唇场馆音箱固定返听功放室内全彩屏整体设计EIA标准金属机箱灯光控制台电源模块无线头戴话筒单模块校正系统具备状态重置功能硬盘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双网络处理器规范编制系统辅材支持场景预设功能加密狗TCP/IP协议屏体边框封装声场频响曲线调试配件无线手持话筒显卡监理后台管理系统配电柜具备电平控制的立体声AUX回送舞美辅材四通道真分集接收机舞台升降扁线主控调音台阻燃胶木插头插座数字效果器音响安装调试设施设备大屏幕控制系统桥架信息安全企业级POE路由AC控制器进口产品图像处理数据终端无线协作终端输入输出板卡耳幕衬里支持设置脚本功能全彩屏播控软件双雾化雾机麦克风口项目管理顶光光束灯后台管理终端大幕台唇补声及返听场馆音箱内置智能控制卡音频素材裁剪补声音箱质疑函快递包装显示器侧光染色灯节能产品同步接收卡制造多画面拼接处理器支持MIDI控台触发主线阵音箱功放开发手册烟雾油釆购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演出管理系统HDMI音视频信号输出组织现场踏勘音响灯光系统频闪宏功能室内全彩副屏吸顶投屏热点耳机麦克风二合一接口HDMI音视频信号输入实时监控数字音频处理器灯光主电缆视频拼接处理器灯光安装调试檐幕衬里检测报告室内全彩主屏小振膜合唱话筒操控终端独立音频播放开发接口卡龙信号公母头控台复位功能控台开关泡功能零部件顶光会议灯中央处理器控制室配电箱电子温控自动断电保护底幕衬里PVC管材侧屏压铸铝箱体保险绳安全装置材料无线局域网支持外置采集卡LED全彩屏信息发布系统软件无线投屏器带电子温控过热保护模组电源接口采用4P接插头阻燃橡导线缆圈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6812022000093
预算金额198.73万元
招标公司广汉市金雁小学
招标联系人罗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罗杰0838-5513055
中标公司四川巨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瀚明威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汉市金雁小学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200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成都瀚明威电子有限公司”因疫情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情,决定放弃本次中标资格。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四川巨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瀚明威电子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巨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420,000.00元,更正为:1,987,346.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金雁小学
地址:广汉市长春路西一段15号
联系方式:1355060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联系方式:0838-5513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汉市金雁小学
电话:13550600859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文件集.zip
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21214金雁小学另行确定中标人表.pdf
20221214金雁小学另行确定中标人表.pdf
采购人另行确定中标人表
项目名称: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5106812022000093
中标供应商“成都瀚明威电子有限公司”因疫情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情,决定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
采购人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评审情况等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和职责,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
我校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四川巨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
四川巨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076V |
确定依据
注意事项
情况说明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商名称
采购人签字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广汉市金雁小学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2000093采购项目名称: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名称: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2000093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汉市金雁小学委托,拟对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2022年11月03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广汉市金雁小学多功能厅及篮球馆设施设备采购三、招标项目简介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无采购包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无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采购人:广汉市金雁小学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九、供应商信用融资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代理机构: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13550600859联系人:罗杰邮编:618300地址:广汉市长春路西一段15号
联系电话:0838-5241410联系人:李老师采购监督机构:广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5513055联系人:张先生邮编:618300
2.2.1适用范围2.2总则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汉市金雁小学。2.2.2有关定义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广汉市金雁小学和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广汉市金雁小学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一)投标邀请;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招标文件的构成2.3招标文件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六)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办法;(四)资格审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二)投标人须知;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2.4投标文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四、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二、开标准备工作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5.5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3资格审查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6.1签订合同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2.6.2.1合同分包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2.6.2.2合同转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采购包1:2.6.5履约验收方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6.4履行合同
7)履约验收时间: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采购要求中各项参数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商务要求验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要求中各项参数进行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2.7纪律要求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6.6资金支付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广汉市金雁小学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询问、质疑和投诉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联系人:陈老师答复主体:代理机构邮编:618300地址:广汉市长春路西一段15号联系电话:13550600859联系人:罗老师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邮编:618300地址:广汉市成都大道南一段1号联系电话:0838-5350303
3.1采购项目概况(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