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2024408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2招标内容:
货物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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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监测系统(最高限价:5640000.00元)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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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1.1 |
大口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 |
1.1.1 |
大口径林火视频监控前端设备 |
套 |
4 |
1.1.2 |
塔下安防监控系统 |
套 |
4 |
|||
1.1.3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套 |
4 |
|||
1.2 |
小口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 |
1.2.1 |
小口径林火视频监控前端设备 |
套 |
3 |
|
|
|
1.2.2 |
塔下安防监控系统 |
套 |
3 |
|
|
|
1.2.3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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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传输系统 |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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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据储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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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1 |
|
无人机防灭火系统建设工程 |
3.1 |
火情侦察无人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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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1 |
3.2 |
自动巡检火情侦察无人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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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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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巡护无人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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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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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场地整合和安装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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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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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设计(最高限价:979500.00元)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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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继链路一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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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7 |
数字车载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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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
45 |
手持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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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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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
50 |
天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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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7 |
基地台 |
|
|
|
|
套 |
7 |
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工程设备(最高限价:7227200.00元)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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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专用车辆 |
1.1 |
四驱越野运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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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2 |
1.2 |
平头运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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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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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型运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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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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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型防火机具装备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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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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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8+1 座小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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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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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6座运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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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
1 |
|
基本灭火机具 |
2.1 |
割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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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80 |
2.2 |
油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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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100 |
|
2.3 |
灭火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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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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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便携高压接力森林消防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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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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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综合救援消防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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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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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限价:138467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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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细供货内容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具备安装条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招标控制价为:13846700.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主要设备:大口径林火视频监控前端设备、数字车载台、数据存储设备。针对投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供货范围,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意向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9:00至2024年12月09日16: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视为投标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伍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6:00时前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1.意向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开标大厅)。
7.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
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
招 标 人: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曙光街保安委888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5245878377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81359888
邮 箱:HLJHLZB2024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