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gj-2023-g-115
预算金额7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双娜15122436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HGJ-2023-G-1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北 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三个包,分别为: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 据采集及预处理;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第 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具 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002)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003)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同时包括海洋测绘 及工程测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
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 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 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同时包括海洋测绘 及工程测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 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 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 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船舶代 理、船舶服务等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 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 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 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在本 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 区E8号楼B座801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 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 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 022-
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账号:601606028行号:3051 10021221汇款备注:G-
115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 系 人:边老师
电 话:022-588730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联 系 人: 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
电 话: 28136208、15122436058
电子邮件: bhgjzb_bhxf@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3-G-115)
招标公告
受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 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实施 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3-G-115
预算总金额:7500000元,其中:
第一包:2400000元;第二包:3300000元;第三包:18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可高于各 包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三个包,分别为: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及预处理;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第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 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 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 .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 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 果及查询时间等。
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 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 .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 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 果及查询时间等。
第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 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 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 .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 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 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同时包括海洋测绘及工程 测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 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 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 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同时包括海洋测绘及工程 测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 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 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 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船舶代理、船舶服务等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 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 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 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天 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 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 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G-115
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
联系方式:022-28136208、15122436058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边老师 022-58873051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第7层C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8136208
九、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文件购买登记表
报名费:500元/套
项目编号BHGJ-2023-G-115
项目名称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单位名称
邮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

日期:2023年 月 日
项目需求书
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测绘协作服务,目的是 借助社会测绘技术力量为海事通航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通航安 全提供航海保障服务。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扫测范围与作业内容
(一)扫测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范围坐标如表1所示,采集至范围线外100米。
表1 扫测范围坐标表(CGCS2000)
表1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扫海测量范围坐标表(CGCS2000大地坐标系)
测量范围X(米)Y(米)
通航水域1(第一包)4317657.701 584162.593
4315182.504 596926.585
4312029.013 596314.881
4314536.116 583545.729
4290869.106554560.222
4291852.977555539.911
4292221.612556018.215
4292452.807556571.158
4292532.896557165.736

(二)主要作业内容
项目的实施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海洋测绘、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有关规范和标准。
1.扫海测量
拟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对本包的扫测海域进行全覆盖扫海测量,了解掌握通航水域现 势水深情况;
2.表层底质探测
根据现版海图的底质情况,拟对本包通航水域1采用底质取样器对测量范围内按1:1000 0图幅比例尺300m×300m采样间隔进行表层底质探测取样并分析,取样点合计不少于400个。
2. 定点验流
对本包进行定点验流数据采集,验流连续观测时长不少于25h。
五、技术要求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2022
《中国海图图式》GB 12319-2022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B 12320-202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 8016-1995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技术要求》JT/T 1192-2018
招标人的测量作业指导性文件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并掌握与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熟悉招标 人内部技术规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技术文件编写等作业工序,能够独立解决测绘生 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难点;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招标人现场负责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协 作;
3、项目工程师须掌握海道测量、大地测量、地形测量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练 掌握海洋测绘野外数据采集、预处理工作流程,熟练使用扫海测量设备、数据预处理软硬 件;
4、项目工程师须熟练掌握扫海测量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
相关数据处理、文本资料编辑;
(三)主要测量设备要求
多波束测深系统参数指标要求。
1.工作频率及带宽:170kHz~450kHz,可以1Hz为步长进行线性调频功能,不需要停机 即可选择任一工作频率。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带宽≥60kHz。最大量程≥500m ,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量程分辨率都≤1.25cm(量程分辨率=假定声速÷2倍带宽,假定声速为1500米/秒),最大发射速率≥60Hz。
2.波束特征:中央波束和边缘波束均满足发射波束角(脚印分辨率):≤1.0°;接收 波束角:≤0.6°;波束数目:≥256个,且软件中可以选择256个波束进行采集。需提供多 波束控制软件截屏以证明该功能。
波束宽度,垂直航迹: 0.5°(0.3°@700kHz)。
波束宽度,沿着航迹:1.0°(0.6°@700kHz)。
验流设备参数指标要求:
1.流速分辨率:1mm/s;流速测量精度:水流速度的±0.25%±2.5mm/s; 2.深度单元个数:1-128;发射速率:2 Hz(典型)。
(四)其他要求
1.其他相关行业规定
2.测量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
3.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测量手段:水深采用多波束全覆盖水深测量,部分区域的表层底质探测采用底质取 样器。
5.成图比例尺:1:5000。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至2023年11月1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三)中标人需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测量人员。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协作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 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六)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 所有;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有。
(七)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资质(单位、人员、设备、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和应急方案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和管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对中标人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 给予制止或下达停工令,并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
★(九)本项目中的测量人员具有高素质,身体、精神健康,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 录,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十)在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测量人员。为保证本项目 工作的连续性,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如调换测量人员,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
(十一)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测量人员进行保密、安全、业务、招标人质量要求 等测绘技术协作服务前交底。
(十二)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在测绘技术协作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非因招标人 过错)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招标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 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十三)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 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四)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成果质量检查后的资料整改、上交、归档工 作;所有内外业工作均须遵循招标人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指导、检查 和监督。
(十五)本项目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中标人在提供测绘协助服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数据采集、外业数据预 处理等一切与协作服务相关的活动)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计算每平方公里单价协作服务费。当招标人实际采购 的需求面积调减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全部完成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协作服务的
工作量据实结算。
七、验收及评定要求
技术服务按《海道测量规范》及相关清障规范等标准,采用现场方式检查验收,由招
标人质检人员出具质量检查或验收报告随测量资料一并上交。
八、成果提交
1.多波束测深系统采集的外业数据及预处理数据;
2.底质探测数据;
3.定点验流数据;
4.测量经历簿、技术总结、技术报告、水深图、航迹图及其他相关质量记录;
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应上交的资料。
九、付款方式
服务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后视招标人事业性收入
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经合同双方约定的测绘
项目协作服务费用。
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一致确认将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有效公对公账户作为测绘协
作服务费用指定收款账户。
中标人应当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人付款日的15日以前,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
要求的发票。
十、相关违约情形及责任
1.中标人数据资料出现质量问题且不能完善时,中标人负责重测,重测全部费用由中
标 人 自 负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每出现一人次,应向
招标人支付人民币 4 万元的违约金。
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服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管理,出现一次,中标人应向
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招标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6.对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从合同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双方上级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一)种 方式解决:
(一)因本项目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 标被否决。
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测绘协作服务,目的是 借助社会测绘技术力量为海事通航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通航安 全提供航海保障服务。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扫测范围与作业内容
(一)扫测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范围坐标如表2所示,采集至范围线外100米。
表2 扫测范围坐标表(CGCS2000)
表2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扫海测量范围坐标表(CGCS2000大地坐标系)
测量范围X(米)Y(米)
通航水域2(第二包)4291103.432581208.914
4291119.235591207.378
4285105.132591203.763
4285120.302581197.435
4287745.158591204.965
4287646.171581203.113
4286649.736606338.425
4286667.968614337.783
4281146.627614320.220
4281159.694606339.095
4285403.200614326.921
4285385.008606326.295

(二)主要作业内容
项目的实施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海洋测绘、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有关规范和标准。
1.扫海测量
拟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对本包的扫测海域进行全覆盖扫海测量,了解掌握通航水域现 势水深情况。
五、技术要求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2022
《中国海图图式》GB 12319-2022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B 12320-202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 8016-1995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技术要求》JT/T 1192-2018
招标人的测量作业指导性文件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并掌握与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熟悉招标 人内部技术规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技术文件编写等作业工序,能够独立解决测绘生 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难点;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招标人现场负责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协 作;
3、项目工程师须掌握海道测量、大地测量、地形测量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练 掌握海洋测绘野外数据采集、预处理工作流程,熟练使用扫海测量设备、数据预处理软硬 件;
4、项目工程师须熟练掌握扫海测量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 相关数据处理、文本资料编辑;
(三)主要测量设备要求
多波束测深系统参数指标要求。
1.工作频率及带宽:170kHz~450kHz,可以1Hz为步长进行线性调频功能,不需要停机 即可选择任一工作频率。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带宽≥60kHz。最大量程≥500m
,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量程分辨率都≤1.25cm(量程分辨率=假定声速÷2倍带宽,假定声速为1500米/秒),最大发射速率≥60Hz。
2.波束特征:中央波束和边缘波束均满足发射波束角(脚印分辨率):≤1.0°;接收 波束角:≤0.6°;波束数目:≥256个,且软件中可以选择256个波束进行采集。需提供多 波束控制软件截屏以证明该功能。
波束宽度,垂直航迹: 0.5°(0.3°@700kHz)。
波束宽度,沿着航迹:1.0°(0.6°@700kHz)。
验流设备参数指标要求。
1.流速分辨率:1mm/s;流速测量精度:水流速度的±0.25%±2.5mm/s; 2.深度单元个数:1-128;发射速率:2 Hz(典型)。
(四)其他要求
1.其他相关行业规定
2.测量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
3.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测量手段:水深采用多波束全覆盖水深测量,部分区域的表层底质探测采用底质取 样器。
5.成图比例尺:1:2000。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全部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三)中标人需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测量人员。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协作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 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六)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 所有;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有。
(七)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资质(单位、人员、设备、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和应急方案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
、检查和管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对中标人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 给予制止或下达停工令,并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
★(九)本项目中的测量人员具有高素质,身体、精神健康,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 录,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十)在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测量人员。为保证本项目 工作的连续性,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如调换测量人员,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
(十一)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测量人员进行保密、安全、业务、招标人质量要求 等测绘技术协作服务前交底。
(十二)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在测绘技术协作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非因招标人 过错)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招标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 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十三)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 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四)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成果质量检查后的资料整改、上交、归档工 作;所有内外业工作均须遵循招标人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指导、检查 和监督。
(十五)本项目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中标人在提供测绘协助服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数据采集、外业数据预 处理等一切与协作服务相关的活动)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计算每平方公里单价协作服务费。当招标人实际采购 的需求面积调减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全部完成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协作服务的 工作量据实结算。
七、验收及评定要求
技术服务按《海道测量规范》及相关清障规范等标准,采用现场方式检查验收,由招 标人质检人员出具质量检查或验收报告随测量资料一并上交。
八、成果提交
1.多波束测深系统采集的外业数据及预处理数据;
2.底质探测数据;
3.定点验流数据;
4.测量经历簿、技术总结、技术报告、水深图、航迹图及其他相关质量记录;
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应上交的资料。
九、付款方式
服务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后视招标人事业性收入
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经合同双方约定的测绘
项目协作服务费用。
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一致确认将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有效公对公账户作为测绘协
作服务费用指定收款账户。
中标人应当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人付款日的15日以前,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
要求的发票。
十、相关违约情形及责任
1.中标人数据资料出现质量问题且不能完善时,中标人负责重测,重测全部费用由中
标 人 自 负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每出现一人次,应向
招标人支付人民币 4 万元的违约金。
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服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管理,出现一次,中标人应向
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招标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6.对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从合同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双方上级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一)种 方式解决:
(一)因本项目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 标被否决。
第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航道及相关水域的通航 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通航安全秩序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港船舶清障、巡航、驱离非法船舶服务、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夜间作业护航巡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协调作业区域的商船移泊、避让等服务、协调发布航行通(警)告服务等。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作业范围及要求: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作业期间,参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服务船只(下称“巡航船”)承担航道 及相关水域的通航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测量作业期间提供通航安全秩序维护包括但不 限于进出港船舶清障、巡航、驱离非法船舶服务、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夜间作业护航巡 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协调作业区域的商船移锚、避让等服务、协调发布航行通(警)告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保障服务对象为招标人从事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测量作业的船舶,主要内容包括:测量作业期间提供安全警告信息、巡航护航,确保报符合安全作业区要求,协调航行商 船与测量作业船舶间合理避让,符合海上交通会遇原则,为测量作业船舶清障、巡航、驱 离非法船舶驶入等。
2、招标人测量作业前将测量作业计划提前一天通知被选用巡航护航船,投标人应确保 船舶及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适航适任,并满足法律法规及海事主管机关的各项要求。巡航 护航船在招标人作业前1小时到达测量作业指定水域,对当航次测量作业水域进行巡视清理
,确认航道清爽后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甚高频、现代通信手段报告给测量作业船舶,负责 协助将航次作业计划、作业区域等信息报告给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3、测量作业船舶进出通航水域航行和作业期间,巡航船舶需通过VHF高频播报警示信 息,提醒区域内无关船舶提前避让通航水域并加强值班;巡航船需通过雷达、AIS等设备对 通航水域通航状况进行密切关注。同时,如测量船舶需连续不间断作业的应与夜航计划内 商船驾驶员(引航员)保持有效地沟通和联系,必要时按照需求与测量作业船舶保持合理 的距离进行伴航,作业期间巡航船应在安全水域进行警戒。
4、如发现非法运砂船及渔船碍航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情况,巡航船及时向调度中心和VT S汇报,并按指示要求进行相关清理工作。
5、巡航作业期间,巡航船必须严格执行调度中心及VTS的指挥,否则,招标人有权要 求投标人更换合格船舶,并有权按约定扣除中标人违约金。
6、投标人与船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发生的任何安全、污染事故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 承担全部法律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 否决。第一包:通航水域1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测绘协作服务,目的是 借助社会测绘技术力量为海事通航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通航安 全提供航海保障服务。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扫测范围与作业内容
(一)扫测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范围坐标如表1所示,采集至范围线外100米。
表1 扫测范围坐标表(CGCS2000)
表1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扫海测量范围坐标表(CGCS2000大地坐标系)
测量范围X(米)Y(米)
通航水域1(第一包)4317657.701 584162.593
4315182.504 596926.585
4312029.013 596314.881
4314536.116 583545.729
4290869.106554560.222
4291852.977555539.911
4292221.612556018.215
4292452.807556571.158
4292532.896557165.736

(二)主要作业内容
项目的实施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海洋测绘、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有关规范和标准。
1.扫海测量
拟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对本包的扫测海域进行全覆盖扫海测量,了解掌握通航水域现 势水深情况;
2.表层底质探测
根据现版海图的底质情况,拟对本包通航水域1采用底质取样器对测量范围内按1:1000 0图幅比例尺300m×300m采样间隔进行表层底质探测取样并分析,取样点合计不少于400个。
3. 定点验流
对本包进行定点验流数据采集,验流连续观测时长不少于25h。
五、技术要求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2022
《中国海图图式》GB 12319-2022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B 12320-202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 8016-1995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技术要求》JT/T 1192-2018
招标人的测量作业指导性文件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并掌握与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熟悉招标 人内部技术规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技术文件编写等作业工序,能够独立解决测绘生 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难点;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招标人现场负责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协 作;
3、项目工程师须掌握海道测量、大地测量、地形测量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练 掌握海洋测绘野外数据采集、预处理工作流程,熟练使用扫海测量设备、数据预处理软硬 件;
4、项目工程师须熟练掌握扫海测量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 相关数据处理、文本资料编辑;
(三)主要测量设备要求
多波束测深系统参数指标要求。
1.工作频率及带宽:170kHz~450kHz,可以1Hz为步长进行线性调频功能,不需要停机 即可选择任一工作频率。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带宽≥60kHz。最大量程≥500m ,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量程分辨率都≤1.25cm(量程分辨率=假定声速÷2倍带宽,假定声速为1500米/秒),最大发射速率≥60Hz。
2.波束特征:中央波束和边缘波束均满足发射波束角(脚印分辨率):≤1.0°;接收 波束角:≤0.6°;波束数目:≥256个,且软件中可以选择256个波束进行采集。需提供多 波束控制软件截屏以证明该功能。
波束宽度,垂直航迹: 0.5°(0.3°@700kHz)。
波束宽度,沿着航迹:1.0°(0.6°@700kHz)。
验流设备参数指标要求:
1.流速分辨率:1mm/s;流速测量精度:水流速度的±0.25%±2.5mm/s; 2.深度单元个数:1-128;发射速率:2 Hz(典型)。
(四)其他要求
1.其他相关行业规定
2.测量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
3.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测量手段:水深采用多波束全覆盖水深测量,部分区域的表层底质探测采用底质取 样器。
5.成图比例尺:1:5000。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至2023年11月1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三)中标人需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测量人员。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协作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 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六)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 所有;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有。
(七)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资质(单位、人员、设备、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和应急方案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和管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对中标人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 给予制止或下达停工令,并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
★(九)本项目中的测量人员具有高素质,身体、精神健康,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 录,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十)在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测量人员。为保证本项目 工作的连续性,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如调换测量人员,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
(十一)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测量人员进行保密、安全、业务、招标人质量要求 等测绘技术协作服务前交底。
(十二)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在测绘技术协作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非因招标人 过错)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招标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 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十三)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 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四)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成果质量检查后的资料整改、上交、归档工 作;所有内外业工作均须遵循招标人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指导、检查 和监督。
(十五)本项目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中标人在提供测绘协助服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数据采集、外业数据预 处理等一切与协作服务相关的活动)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计算每平方公里单价协作服务费。当招标人实际采购 的需求面积调减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全部完成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协作服务的 工作量据实结算。
七、验收及评定要求
技术服务按《海道测量规范》及相关清障规范等标准,采用现场方式检查验收,由招 标人质检人员出具质量检查或验收报告随测量资料一并上交。
八、成果提交
1.多波束测深系统采集的外业数据及预处理数据;
2.底质探测数据;
3.定点验流数据;
4.测量经历簿、技术总结、技术报告、水深图、航迹图及其他相关质量记录;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应上交的资料。
九、付款方式
服务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后视招标人事业性收入 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经合同双方约定的测绘
项目协作服务费用。
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一致确认将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有效公对公账户作为测绘协
作服务费用指定收款账户。
中标人应当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人付款日的15日以前,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
要求的发票。
十、相关违约情形及责任
1.中标人数据资料出现质量问题且不能完善时,中标人负责重测,重测全部费用由中
标 人 自 负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每出现一人次,应向
招标人支付人民币 4 万元的违约金。
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服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管理,出现一次,中标人应向
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招标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6.对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从合同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双方上级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一)种
方式解决:
(一)因本项目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
标被否决。
第二包:通航水域2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测绘协作服务,目的是 借助社会测绘技术力量为海事通航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通航安 全提供航海保障服务。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扫测范围与作业内容
(一)扫测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范围坐标如表2所示,采集至范围线外100米。
表2 扫测范围坐标表(CGCS2000)
表2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扫海测量范围坐标表(CGCS2000大地坐标系)
测量范围X(米)Y(米)
通航水域2(第二包)4291103.432581208.914
4291119.235591207.378
4285105.132591203.763
4285120.302581197.435
4287745.158591204.965
4287646.171581203.113
4286649.736606338.425
4286667.968614337.783
4281146.627614320.220
4281159.694606339.095
4285403.200614326.921
4285385.008606326.295

(二)主要作业内容
项目的实施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海洋测绘、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有关规范和标准。
1.扫海测量
拟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对本包的扫测海域进行全覆盖扫海测量,了解掌握通航水域现 势水深情况。
五、技术要求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2022
《中国海图图式》GB 12319-2022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B 12320-202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 8016-1995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790-2010
《通航尺度核定测量技术要求》JT/T 1192-2018
招标人的测量作业指导性文件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并掌握与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熟悉招标 人内部技术规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技术文件编写等作业工序,能够独立解决测绘生 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难点;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招标人现场负责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协 作;
3、项目工程师须掌握海道测量、大地测量、地形测量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练 掌握海洋测绘野外数据采集、预处理工作流程,熟练使用扫海测量设备、数据预处理软硬 件;
4、项目工程师须熟练掌握扫海测量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 相关数据处理、文本资料编辑;
(三)主要测量设备要求
多波束测深系统参数指标要求。
1.工作频率及带宽:170kHz~450kHz,可以1Hz为步长进行线性调频功能,不需要停机 即可选择任一工作频率。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带宽≥60kHz。最大量程≥500m
,无论等角模式或等距模式下,量程分辨率都≤1.25cm(量程分辨率=假定声速÷2倍带宽,假定声速为1500米/秒),最大发射速率≥60Hz。
2.波束特征:中央波束和边缘波束均满足发射波束角(脚印分辨率):≤1.0°;接收 波束角:≤0.6°;波束数目:≥256个,且软件中可以选择256个波束进行采集。需提供多 波束控制软件截屏以证明该功能。
波束宽度,垂直航迹: 0.5°(0.3°@700kHz)。
波束宽度,沿着航迹:1.0°(0.6°@700kHz)。
验流设备参数指标要求。
1.流速分辨率:1mm/s;流速测量精度:水流速度的±0.25%±2.5mm/s; 2.深度单元个数:1-128;发射速率:2 Hz(典型)。
(四)其他要求
1.其他相关行业规定
2.测量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
3.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测量手段:水深采用多波束全覆盖水深测量,部分区域的表层底质探测采用底质取 样器。
5.成图比例尺:1:2000。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全部数据采集和预处理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三)中标人需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测量人员。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协作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 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六)招标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 所有;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有。
(七)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资质(单位、人员、设备、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和应急方案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
、检查和管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对中标人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 给予制止或下达停工令,并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
★(九)本项目中的测量人员具有高素质,身体、精神健康,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 录,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十)在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测量人员。为保证本项目 工作的连续性,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如调换测量人员,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
(十一)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测量人员进行保密、安全、业务、招标人质量要求 等测绘技术协作服务前交底。
(十二)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在测绘技术协作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非因招标人 过错)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招标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 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十三)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测量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 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四)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成果质量检查后的资料整改、上交、归档工 作;所有内外业工作均须遵循招标人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指导、检查 和监督。
(十五)本项目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中标人在提供测绘协助服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数据采集、外业数据预 处理等一切与协作服务相关的活动)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计算每平方公里单价协作服务费。当招标人实际采购 的需求面积调减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全部完成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协作服务的 工作量据实结算。
七、验收及评定要求
技术服务按《海道测量规范》及相关清障规范等标准,采用现场方式检查验收,由招 标人质检人员出具质量检查或验收报告随测量资料一并上交。
八、成果提交
1.多波束测深系统采集的外业数据及预处理数据;
2.底质探测数据;
3.定点验流数据;
4.测量经历簿、技术总结、技术报告、水深图、航迹图及其他相关质量记录;
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应上交的资料。
九、付款方式
服务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后视招标人事业性收入
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经合同双方约定的测绘
项目协作服务费用。
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一致确认将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有效公对公账户作为测绘协
作服务费用指定收款账户。
中标人应当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人付款日的15日以前,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
要求的发票。
十、相关违约情形及责任
1.中标人数据资料出现质量问题且不能完善时,中标人负责重测,重测全部费用由中
标 人 自 负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每出现一人次,应向
招标人支付人民币 4 万元的违约金。
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服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管理,出现一次,中标人应向
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招标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并 向 招 标 人 支 付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6.对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从合同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双方上级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一)种 方式解决:
(一)因本项目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 标被否决。
第三包:通航水域1、通航水域2作业期间巡航护航服务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海测中心)需要充分履行 辖区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法定职责。根据北方海区重要通航水域安全监管需要,海测中心 拟开展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航道及相关水域的通航 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通航安全秩序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港船舶清障、巡航、驱离非法船舶服务、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夜间作业护航巡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协调作业区域的商船移泊、避让等服务、协调发布航行通(警)告服务等。
★二、本包采购预算
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方海区通航水域。
四、作业范围及要求:
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预处理项目作业期间,参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服务船只(下称“巡航船”)承担航道 及相关水域的通航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测量作业期间提供通航安全秩序维护包括但不 限于进出港船舶清障、巡航、驱离非法船舶服务、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夜间作业护航巡 护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协调作业区域的商船移锚、避让等服务、协调发布航行通(警)告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保障服务对象为招标人从事渤海西部通航水域测量作业的船舶,主要内容包括:测量作业期间提供安全警告信息、巡航护航,确保报符合安全作业区要求,协调航行商 船与测量作业船舶间合理避让,符合海上交通会遇原则,为测量作业船舶清障、巡航、驱 离非法船舶驶入等。
2、招标人测量作业前将测量作业计划提前一天通知被选用巡航护航船,投标人应确保 船舶及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适航适任,并满足法律法规及海事主管机关的各项要求。巡航 护航船在招标人作业前1小时到达测量作业指定水域,对当航次测量作业水域进行巡视清理
,确认航道清爽后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甚高频、现代通信手段报告给测量作业船舶,负责 协助将航次作业计划、作业区域等信息报告给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3、测量作业船舶进出通航水域航行和作业期间,巡航船舶需通过VHF高频播报警示信 息,提醒区域内无关船舶提前避让通航水域并加强值班;巡航船需通过雷达、AIS等设备对 通航水域通航状况进行密切关注。同时,如测量船舶需连续不间断作业的应与夜航计划内 商船驾驶员(引航员)保持有效地沟通和联系,必要时按照需求与测量作业船舶保持合理 的距离进行伴航,作业期间巡航船应在安全水域进行警戒。
4、如发现非法运砂船及渔船碍航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情况,巡航船及时向调度中心和VT S汇报,并按指示要求进行相关清理工作。
5、巡航作业期间,巡航船必须严格执行调度中心及VTS的指挥,否则,招标人有权要 求投标人更换合格船舶,并有权按约定扣除中标人违约金。
6、投标人与船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发生的任何安全、污染事故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 承担全部法律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服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服务地点:渤海西部通航水域(具体项目地点以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 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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