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州伊宁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胡地亚于孜镇(EPC)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54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6万元
招标公司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郝镇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伟伟196099915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伊犁州伊宁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胡地亚于孜镇(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胡地亚于孜镇已由伊州发改投资 (2022)829 号、伊州发改项目[20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伊宁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胡地亚于孜镇(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干部周转宿舍60套,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及配套水电暖等基础设施。(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1.3总投资额:546万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29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完成2项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完成3项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人员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6时00分至2024年1月31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6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宁县喀什镇
联系人:郝镇阳
联系方式:186999826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与重庆路交汇2333号(亿达观澜)A--1--1702
联系人:李伟伟
联系方式:1960999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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