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洪道隐患整治及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清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2023-TZC-ZC-006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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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洪道隐患整治及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清掏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杨静 | 联系电话 | 1819421114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15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17 15:00:00 |
采购单位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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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洪道隐患整治及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清掏服务项目001 | 2023-TZC-ZC-006 | 工程-施工 | 278270.97(元) |
公告内容
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洪道隐患整治及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清掏服务项目招标邀请书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纪要【2023】7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洪道隐患整治及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清掏服务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TZC-ZC-006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沉淀池(垃圾转运站)、排水沟清淤,疏通雨污水支管,伐树,井子维修,洪道挡墙抹灰,洪道地坪做暗水渠,警犬基地排水渠清淤,污水井拆除重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8270.97元;
4、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
5、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开标前2日内信用报告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7、授权委托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严格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程序及邀请书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投标工作,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已PDF的格式上传。
四、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2、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4、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贰副,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1时00分;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5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中路666号
联系人:史同钢
电话:0931-83310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红星财富中心10楼1027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194211140
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