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汇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y20190061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916-268198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1
公告正文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汇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汇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Y20190061

三、采购人名称: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3091601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16-2681986

传真:0916-268198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汇总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对全市三调成果进行汇总,包括市级数据库建设、专项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编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对全市三调成果进行汇总,包括市级数据库建设、专项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编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9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等。(原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原件)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网页截图)6、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9 09:00:00至2019-06-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1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

3、开标时间:2019-07-01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十字西南200米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2681986

2、开户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

4、账 号:260605020924512003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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