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xecg2211140002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警官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度福建省莆田监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福建省莆田监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PTXECG2211140002)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211140002
项目名称: 2022年度福建省莆田监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电子竞价
预算金额: 99,9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产品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拟采购一批体育健身器材,包含电动跑步机、可调式双滑轮多功能训练器、高低拉训练器、坐式腹肌训练器、商用划船器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税费,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采购、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保险、包装、劳务、运输、装卸、管理、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技术资料等一切相关费用和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可以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2、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核验,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前,提供拉伸机样品供采购单位核验,逾期未送达,将被视为无效。
售后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的货物验收合格后整套设备保修24个月 (其中跑步机马达电机保修5年、力量主架保修10年) ,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2、在售后维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不可收取人工费等其它费用。 A. 售后维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使用替代设备,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B.售后维保期结束后,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可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不可收取人工费等其它费用。C.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 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详见附件:
11.14 莆田市监狱体育器械采购项目-竞价文件(定稿).doc 11.14 莆田市监狱体育器械采购项目-竞价文件(定稿).doc [已签章]11.14 莆田市监狱体育器械采购项目-竞价文件(定稿).pdf [已签章]11.14 莆田市监狱体育器械采购项目-竞价文件(定稿).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公告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收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本项目需附《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莆田监狱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联系人: 郭警官
联系电话: 3390775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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