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需治疗类、监护类等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19A0738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需治疗类、监护类等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8,000.00元
最高限价:1,8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需治疗类、监护类等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次) | 1,808,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免费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办公室
采购人电话:02367990408
采购人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11房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756379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7560938
序号(或分包号) | 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分包1 |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需治疗类、监护类等医疗设备项目 | 1808000 | 36000 | 1 | 工业 |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分项限价(元) | 备注 |
1 | 车载监护仪(带除颤仪) | 3台 | 18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2 | 车载心电图机 | 3台 | 45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3 | 车载呼吸机 | 3台 | 12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4 | 车载吸引器 | 3台 | 15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5 | 12导联心电图机(带工作站) | 4台 | 12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6 | 心电监护仪 | 7台 | 7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7 | 胎儿监护仪 | 1台 | 35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8 | 产后康复治疗仪 | 1台 | 3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9 | 有创监护仪 | 1台 | 3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0 | 胎儿胎心监护仪 | 2台 | 98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1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 | 1台 | 30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2 | 宫腔镜 | 1台 | 34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3 | 数字化心电图工作站 | 1台 | 5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4 | 动态心电图仪 | 2台 | 4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5 | 动态血压仪 | 2台 | 4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6 | 除颤仪 | 2台 | 7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7 | 全自动电子血压表 | 1台 | 25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18 | 超声治疗仪 | 1台 | 200000.00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磁治疗仪)、宫腔镜为核心产品).2.本分包投标产品宫腔镜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余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多导联心电分析系统 | 数字心电采集放大器心电导联线、吸球、夹子心电图数据采集分析软件配套平板电脑配套台车 | 1套 |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1 | 宫腔检查镜,包含:1.1~1.5项 | 1套 |
1.1 | 内窥镜 (检查镜) | 1支 |
1.2 | 内鞘套件 | 1支 |
1.3 | 外鞘套件 | 1支 |
1.4 | 宫腔镜手术器械(异物钳) | 1把 |
1.5 | 宫腔镜手术器械(硬性剪刀) | 1把 |
2 | 宫腔电切镜,包含:2.1~2.8项 | 1套 |
2.1 | 内窥镜(电切镜) | 1支 |
2.2 | 镜鞘套件 | 1支 |
2.3 | 闭孔器 | 1支 |
2.4 | 工作手件 | 1把 |
2.5 | 电切环 | 2支 |
2.6 | 电凝电极(球形) | 1支 |
2.7 | 电凝电极(针形) | 1支 |
2.8 | 单极高频导线 | 2根 |
3 | 腔镜灌注泵 | 1台 |
4 | 医学影像处理系统(高清) | 1台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40%) | 40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投标应答应当满足“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号标注的部分除外)的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20%) | 20 | 1.质保期(6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可加6分。2. 售后服务能力(5分)(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 2 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投标人)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可得2分。 (2)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 1分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以及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方面进行评分,最多可得1分;(3)售后服务机构装备 1 分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给分,满分1分;(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 分根据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配备的齐全程度及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 1分。3. 培训 (4分)根据培训方案中承诺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以及是否免费等进行评分,培训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得4分;培训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可操作一般的,得2分;培训不详细、不具体,未提供或不具备操作性的不得分。 4. 业绩 (5分)投标人具有所投核心产品(投标型号)的销售业绩,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分,满分为5分。 | 1.质保期: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3.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交易中心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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