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9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7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y-202109fj-009001001
预算金额1786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庆莉138868097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3
公告正文
【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9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1-09-18 19:49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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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Y-202109FJ-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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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老烟厂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快捷酒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老烟厂 建设规模:本项目将两栋闲置厂房改造为快捷酒店,主要为原金汉宫印务厂房,总面积3889.17m2,共三层;原烟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203.51m2,共六层。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门窗工程、地面工程、屋顶工程、外墙工程及木作工程,新建连廊、疏散楼梯及3部观光电梯,完善电气、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改造完成后总面积约6800m2。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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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前期设计成果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合同估算价:178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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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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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和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投入人员岗位信息必须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④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 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县级(含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及链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报名,并在报名后以其“查看下载情况”截图作为已报名依据,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统一上传。)。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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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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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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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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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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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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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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