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829.2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8302209300003
预算金额1829.23万元
招标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勤好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晓辉010-687777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208302209300003 发布时间:2023-02-27 截止时间:2023-03-20 00:00:00
采购商:
采购商:
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安装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以盱审批备〔2022〕48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母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银行融资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位于盱眙经济开发区圣山路以北,甘泉路以南,木槿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新建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和年产19000吨脱硝催化剂处置再生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1.3 招标控制价:18292318.96元 2.1.4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23年04月20日,完工时间2023年8月31日;共计1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2.2.1 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此:开闭所10KV配电系统、蜂窝和再生车间400V配电系统、蜂窝催化剂及辅助生产系统、催化剂处置再生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燃气输送系统、厂区公用系统相应设备的工艺系统、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和全厂视频监控系统等,包括各系统内的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盘柜安装、电缆敷设、设备接地、门禁、通讯等;全厂及各系统的电气单体及系统调试属于本标段负责,同时负责专项工程暂估价内的设备调试,配合完成其他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蜂窝催化剂制造和催化剂处置再生生产线试生产。本标段相关的设备材料接卸保管、本标段资料搜集整理;以及为本标段实施所需的临建所需设施、用水、用电等工作。不包含以下工作:消防系统;给排水、采暖、照明、通风空调系统;全厂接地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2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2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①以上“在建工程”解释详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文。 ②项目负责人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2月1日以来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化工类项目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 (1)以上三类材料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内容必须能证明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6)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资格评审时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加分项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自 2021-2-01 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2-0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 根据住房和城乡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6.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自 2022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5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6.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6.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 息 以 江 苏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发 布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3.6.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名单详见附件),并在规定范围内不处于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9:00。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到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 陈勤好 联 系 人: 贺晓辉、王子鑫 电 话: 025-84187065 电 话: 010-68777784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chenqh@dteg.com.cn 电子邮箱:hexiaohui@cwem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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