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大尖山矿棚户区配套设施工程,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4】144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县财政预算及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大尖山矿棚户区配套设施工程 |
工程概况 |
1建设地点:连平县元善镇。 2工程规模:路灯工程预算造价为141140.13元,小区安防监控工程预算造价为344283.61元,道路工程预算造价为1110140.61元,电缆沟工程预算造价为138452.04元,土石方工程预算造价为1079781.89元,排水排污工程预算造价为647887.41元,绿化工程预算造价为418439.00元,配电房工程预算造价为517287.64元,消防水池工程预算造价为281554.46元,挡土墙工程预算造价为3488490.74元,围墙工程预算造价为1038617.93元,排洪沟工程预算造价为2696106.43元,1、2、3号门工程预算造价为197566.38元,物业房工程预算造价为21015.93元,垃圾房工程预算造价160603.35元,垃圾房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为6658.81元,二次供水设施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为346922.65元,二次供水水池工程预算造价为393675.64元。总预算造价为1301.51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晴天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内容的施工。 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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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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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另派一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件,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 8拟派本工程的劳务员必须具有《劳务员证》(岗位证)。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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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地点 |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 日17:30。 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3到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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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劳务员必须具有《劳务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劳务员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12企业需提供近三年100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工类似工程(内含房建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同时提交)。 13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4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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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
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贰拾万圆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2月 8日9:00至2016年12月 14日15:30。如未按要求的,拒绝报名。 开户单位: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 账 号: 9440 0701 0000 8189 31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四人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到当地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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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资格后审办法。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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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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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连平县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15220969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生 联系电话:0762-428599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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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