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供货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采购
采购实施方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布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采购工程
1.2 招标人:河北雄安启晨置业有限公司
1.3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4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计8个地块,一地块共计5栋,建筑面积约24228㎡;二地块共计5栋楼,建筑面积约26020㎡;三地块共计5栋楼,建筑面积约26113㎡;四地块(不含品牌馆)共计9栋楼,建筑面积约79900㎡;五地块共计6栋楼,建筑面积约29279㎡;六地块共计7栋楼,建筑面积约27512㎡;七地块共计7栋楼,建筑面积约27512㎡;八地块共计5栋楼,建筑面积约29209㎡。
1.5 项目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软装方案的深化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以及清单范围内的软装家具、窗帘、装饰画、电器、生活用品等产品陈设深化、供货及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指定位置摆放、售后维修、物品保养指导及使用培训等工作内容,摆放完成后进行垃圾清理及外运等工作。
2.2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中标人数量:1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软装家具供货业绩(或合同内容中软装家具类供货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承担过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同类型项目实施业绩。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如有)或成立至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6)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7)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8)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9)上述第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方式递交,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账户名称:河北雄安启晨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1019966887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新支行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前,并同时于线上提交保证金缴纳证明,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定标流程审批完成归档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后,向招标人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招标人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其他要求:递交保证金时,需标注“中交启园项目4-7#、4-8#公寓软装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
2)弃标相关处罚:
中标前 | (1)领取招标文件后、开标前无故弃标的; | 暂停投标3个月,没收投标保证金。 |
(2)开标后以漏项或核算错误为借口要求重新报价的; | 废标,停标6个月,没收投标保证金 | |
(3)投标文件对招标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改变了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擅自修改投标函、承诺书等关键条款的; (4)技术标(含投标样品)被招标人技术部书面评定“不合格”二次及以上的; (5)投标人的优惠让利改变了原投标文件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的; (6)开标前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无中标资格的判定标准,符合所列条件之一的,经评标小组确认并经招标工作小组同意,即可判定为无中标资格并视情节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库等。 | |
宣布中标后 | (1)中标后强行要求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及主要材料品牌或要求变更主要技术要求参数的; (2)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仍拒签的; (3)通知其中标后中标人主动提出放弃中标的; (4)招标人通知其中标后中标人不配合调标且多次沟通无果的; (5)中标后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 | 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停标6个月 |
合同签订后 | (1)以核算错误或漏项为借口要求重新调整合同价格且拒不执行合同的; (2)合同执行过程中,私自更改合同中主材约定品牌的; | 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根据履约保函要求担保机构支付与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等额的款项,停标两年。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交地产招采管理系统线上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中交地产招采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投标,电子文件为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文件,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按系统要求分开上传;定标前拟中标单位提供纸版投标文件作为线下存档。
投标单位登录地址:https://zj.cccgrealestate.com:6066/resp。
5.2开标形式:中交地产招采管理系统线上开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交地产招采管理系统中发布公告,中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
7.报名人需提交初审的资料
报名时需填报《资格预审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并作为附件上传中交地产招采管理系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启晨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米 宁
电 话:13303211488
电子邮件: 570871294@qq.com
18240218390059100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