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CR21001地块项目 红线内供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CR21001地块项目 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备【 2021 】 22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瑞城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规划红线内供配电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海门区正余镇人民路西侧,规划市民大道两侧;
2.1.2建设规模: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高压变电所到配电房、内线配电房供电施工到小区楼栋配电箱包括施工(包括砼涵洞、电缆线穿线,配电房设备安装、调试等)、通过江苏省供电公司相关验收及移交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8751019.71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120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按项目部要求进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
2.1.5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严格按照相应国家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满足本地质监部门备案,通过供电局验收、移交,并顺利送电。
2.2招标范围: 红线内配电房供电施工到小区楼栋配电箱施工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 工图。(工程施工范围详见 附件《施工界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和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瑞城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东布洲东路299号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 话 |
15702126169 |
电话 |
1891243898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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