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my-2023fz-fw1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皮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豪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WHMY-2023FZ-FW13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一、招标条件
本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5.00(万元)、最高限价:15.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
的,其报价无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
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
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4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持
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满足本公告第二条供应
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MY-2023FZ-FW134
2、项目名称: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15.00(万元)
5、最高限价:15.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本次询价采购共分1个包。
(1)类别:服务
(2)需求:组织现场踏勘,对嘉鱼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调区的防洪情况和用水情况进行
调查,编写《嘉鱼县经济开发区调区防洪和用水技术报告》,取得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审
查意见。
(3)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
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
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3、方式:
(1)现场获取。
(2)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满足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
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为减少人员聚集,每位供应商可委派一位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会议现场人与人之间间隔至
少保持1.5米。请各授权代表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
3.届时请参加询价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询价会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皮主任
电 话:18671524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联系人: 向豪、陈梦玲
电 话: 027-87253580-8003
电子邮件: chenmengling@whmingyue.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 劝(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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