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 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7月—2023年10月
(二)项目内容:有序规范推进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工作,结合新浜实际,确保清拆房屋补偿结果客观公正和确保清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按实际评估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
3、经营资质: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一级;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2023年7月19日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新浜镇中心街1号1102室;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资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非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时;
(二)地点:新浜镇人民政府3号楼3102室;
(三)需携带材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附件二)
2、投标承诺书原件(附件三)
3、项目投标报价单原件(附件四),除装订需要另打印5份。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信用查询表)
5、2021年度或2022年财务报表、近期社保缴纳通知单
6、相关经营案例
以上材料请贵单位加盖公章并于磋商前一日以密封袋的形式交到1102室。
(四)磋商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发布的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合格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磋商最低需要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3、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文件出席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当天,授权代表不能随意变动;
4、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采购单位:上海宏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电话:57892439 联系人:詹老师
报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人民政府
附件: 新浜镇政府采购项目附件(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 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7月—2023年10月
(二)项目内容:有序规范推进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工作,结合新浜实际,确保清拆房屋补偿结果客观公正和确保清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按实际评估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
3、经营资质: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一级;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2023年7月19日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新浜镇中心街1号1102室;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资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非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时;
(二)地点:新浜镇人民政府3号楼3102室;
(三)需携带材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附件二)
2、投标承诺书原件(附件三)
3、项目投标报价单原件(附件四),除装订需要另打印5份。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信用查询表)
5、2021年度或2022年财务报表、近期社保缴纳通知单
6、相关经营案例
以上材料请贵单位加盖公章并于磋商前一日以密封袋的形式交到1102室。
(四)磋商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发布的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合格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磋商最低需要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3、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文件出席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当天,授权代表不能随意变动;
4、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采购单位:上海宏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电话:57892439 联系人:詹老师
报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人民政府
附件: 新浜镇政府采购项目附件(新浜镇建设用地企业清拆补偿项目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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