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2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三、工程内容:
投标方以包工包料(2台箱变除外,由招标方自行购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水电消耗、包物价上涨及市场风险、包保修、包税金、包通过电力主管部门工程验收等固定总价方式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0KV欧式箱变2座,每座容量为630kVA,设备基础、杆塔组立、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电缆试验、工地运输等完成本工程并保证送电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工程质量:
1、设备材料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当地供电局要求,需质量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最新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
五、施工期限:合同生效后 50 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六、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60%(即工程款付至合同总额的90%);
3、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电监局颁发的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承修、承试证的,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的。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近3年来未出现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和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4、截至报名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简历、开户行及账户、联系人、电话号码、地址;
3、企业近3年来的产值;
4、需提供近5年来10个以上类似行业施工项目业绩(要求贵港地区的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附合同复印件),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到2017年10月1日。
九、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寄到我司。
2、收件单位: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发展部 陆江婷 收
3、地址邮编:广西贵港市幸福路 100 号,537102
4、联系电话:0775-4201466
5、招标业务联系人:韦雪敏;联系电话: 0775-4201643
6、投诉联系电话:0775-4201377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