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33国道(钱资湖大道-241省道)绿化施工及管养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02号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欢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施女士0519-82339362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5
公告正文

233国道(钱资湖大道 -241 省道)绿化施工及管养项目 采购公告

坛政采公[2019]0002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就 233国道(钱资湖大道-241省道)绿化施工及管养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33国道(钱资湖大道-241省道)绿化施工及管养项目

二、项目编号: 坛政采公[2019]0002号

三、 项目预算 2600 万元(人民币 贰仟陆佰万元整

四、 项目控制价 2273万元(人民币贰仟贰佰柒拾叁万元整)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三个标段,详见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文件

五、 项目简要说明

2018-G233-SG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钱资湖大道-月湖路段(K8+143-K11+850)范围内(绿化面积约14万平方米)景观绿化施工、缺陷修复、管养。本标段预算价为753. 7 万元,其中施工(含缺陷修复)预算价为606.4万元,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为147.3万元。 报价超过 该标段 采购预算价 或施工预算价或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 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18-G233-SG2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月湖路-明湖路段(K11+850-K15+962)范围内(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景观绿化施工、缺陷修复、管养。本标段预算价为1064万元,其中施工(含缺陷修复)预算价为854.2万元,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为209.8万元。 报价超过 该标段 采购预算价 或施工预算价或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 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18-G233-SG3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S240-老S241段绿化隔离带(K16+708-K24+963)范围内(绿化面积约7.5万平方米)景观绿化施工、缺陷修复、管养。本标段预算价为455.35万元,其中施工(含缺陷修复)预算价为331.6万元,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为123.75万元。 报价超过 该标段 采购预算价 或施工预算价或三年管养采购预算价 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同一投标供应商可报名标段数量不限, 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同一投标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按2018-G233-SG2、2018-G233-SG1、2018-G233-SG3的顺序优先中标,其余标段则由排序第二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已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供应商将不再被推送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计划工期:

1)2018-G233-SG1标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2018-G233-SG2标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2018-G233-SG3标段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注:以上各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均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管养期均为缺陷责任期结束后3年。

、质量要求:

1)施工及缺陷修复: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100%。

2)三年管养期:达到采购文件“附件五”及“附件六 的规定且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100%。

、本项目施工所需苗木为甲供。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 含园林绿化 内容。

2.投标人业绩要求:

1)2018-G233-SG1标段投标单位近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金额350万元(含)以上竣工的绿化施工项目。【①完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金额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金额的以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投标单位近 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养护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完工的绿化养护项目。【①完工时间以完工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养护面积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养护面积的以项目合同中的养护面积为准,若上述均未注明养护面积则以完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若上述证明中养护面积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其他有效证明的优先顺序确定面积】

2)2018-G233-SG2标段投标单位近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竣工的绿化施工项目。【①完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金额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金额的以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投标单位 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养护面积15万平方米(含)以上完工的绿化养护项目。【①完工时间以完工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养护面积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养护面积的以项目合同中的养护面积为准,若上述均未注明养护面积则以完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若上述证明中养护面积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其他有效证明的优先顺序确定面积】

3)2018-G233-SG3标段投标单位近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竣工的绿化施工项目。【①完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金额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金额的以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中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投标单位近 五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单份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养护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完工的绿化养护项目。【①完工时间以完工证明所载的时间为准;②项目养护面积首先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注明项目养护面积的以项目合同中的养护面积为准,若上述均未注明养护面积则以完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若上述证明中养护面积不一致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其他有效证明的优先顺序确定面积】

3.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及暂缺少设备投标人需具备要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及生产能力

单位

各标段最低数量要求

2018-G233-SG1

2018-G233-SG2

2018-G233-SG3

汽车式起重机

8t

1

1

1

汽车式起重机

≥16t

1

1

1

载货车

≥5t

1

1

1

履带式挖掘机

斗容量≥0.3m3

2

2

2

登高车

升降高度≥ 8

1

1

1

洒水车

行驶证核定载质量≥8000kg

3

3

2

抑尘车

行驶证核定载质量≥8000kg

1

1

1

注:

①以上均要求为非改装车。

②汽车式起重机、载货车须提供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或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和租赁车辆合同)。

③履带式挖掘机、洒水车、抑尘车及登高车为管养期日常维护必须或常用设备,要求自有,且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及发票(如无发票则提供购销合同)。若无自有或自有少于上述各标段设备数量要求的,须于开标前向 常州市 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诚意金(帐户名详见公告),每少一辆设备的缴纳诚意金30万,缴纳诚意金封顶150万(用于中标后购买专用车辆),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购买相关车辆以满足上述要求并签订合同,否则作为弃标处理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其虚假承诺的恶劣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与主管部门共同将其严肃处理,并禁止其3年内参与金坛区交通项目的投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中标资格顺延至评标报告中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

④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自有车辆,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信息为准,设备车辆行驶证上登记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⑤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发票或购销合同等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时,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 投标供应商 ,其他相关 投标供应商 的报名不予认可。 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 9 1 11 日至201 9 1 1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 3: 3 0-17: 0 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 0509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4.报名申请表(公开招标文件请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

公开招标文件:

报名申请表:

注:1、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十一 、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十二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2018-G233-SG1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

2018-G233-SG1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18-G233-SG1 标段 人民币玖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投标,缴纳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注:车辆设备诚意金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如需要)

十三 、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 9 1 22 17:00点前 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 9 2 15 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 9 2 15 9 3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 503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靳女士

开标时间:201 9 2 15 9 3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 503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2339362;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 王欢 联系电: 82890908

、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1日


附件:
233国道(钱资湖大道-241省道)绿化施工及管养项目招标文件.doc
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回执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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