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K2024-006(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超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公告)
金额
1795.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矿山名称 | K2024-006(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超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挂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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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交易机构名称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让人名称 |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 ||
矿种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
出让年限 | 20.00 | ||
面积 | 0.268000 |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梅州市大柘镇超南村 |
梅州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矿字〔2024〕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粤国土资地勘发〔2012〕1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采矿权 名称 | 矿区 位置 | 开采 标高 | 开采 方式 | 矿区 面积 | 资源储量 | 生产规模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K2024-006 | 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超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 广东省梅州市大柘镇超南村 | +380米至 +200米 | 露天开采 | 0.2680平方公里 | 本期出让的可采资源储量建筑用凝灰岩600.55万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全风化层)128.84万吨(折合92.02万立方米),半风化凝灰岩142.04万立方米。 | 43万立方米/年,其中建筑用凝灰岩矿38万立方米/年,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全风化层)5万立方米/年。 | 20年 | 1795.58万元 | 359 万元 | 50 万元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Y): ⑴2711489.71,39389963.13;⑵2711591.94,39390424.31;⑶2711547.01,39390445.87;⑷2711441.16,39390500.78;⑸2711362.09,39390524.61;⑹2711245.47,39390578.22;⑺2711088.48,39390414.96;⑻2710995.19,39390024.51;⑼2711099.10,39389963.89。3、矿种:建筑用凝灰岩(编号84853)、水泥配料用粘土(全风化层)(编号84414)。 |
二、采矿权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网上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本采矿权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能以合作的形式竞买。
(三)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四)竞买人若发生《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将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0 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16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16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5日9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起。
(六)挂牌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市)。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取途径和竞买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切换“梅州市”,在首页“交易系统”栏目选择“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土矿、产权系统登录)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梅州矿业权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矿业权的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查阅挂牌出让文件外的其他相关备查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网上申请(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填写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16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网上报价)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梅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可在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指南栏目“土地矿业”处下载。
六、资格审查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申请竞买并缴纳了足额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挂牌(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风险提示和特别约定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平远县自然资源局拟挂牌出让采矿权所涉及的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持有的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1727号)和《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剩余资源储量)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深国众联矿评字(2024)第1-047号),原采矿权人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对矿区前期投入的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85.6441万元。原采矿权人承诺竞得人按上述资产评估值向其支付前期投入资产的补偿后,矿区内的上述资产归竞得人所有,并且原采矿权人承诺在收到上述资产评估值的全额款项后的15日内退场。挂牌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向原采矿权人付清上述资产包款项(即人民币1085.6441万元)。竞买人在竞买前可向原采矿权人了解矿区内资产的具体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同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并接受上述的资产评估值,竞买人不再对该款项提出异议。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我的资料”,可选择需要展示的关联系统、用户类型及绑定数字证书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注册登记和证书激活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交纳。
(四)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平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均视为竞得人违约并自动放弃采矿权,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作为违约金,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六)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同时须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4〕1283号)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投产后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
九、异议处理方式
申请人对本次矿业权出让有任何异议,可在公告公示期间直接向出让人书面提出。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1号
联系电话:0753-8899123 王先生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先生 沈女士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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