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镇CR2023-01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自然资示2023-04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5月26日 至 2023年6月6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定城镇CR2023-01地块,位于定城镇映斗路西侧,面积为4804.12㎡(折7.21亩),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成交价736万元。受让单位:定安益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宗地为酒店项目用地。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8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该地块项目应使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三)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630天内竣工并达产(投入运营),竣工前完成投资额的100%。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并负责用地范围内的水渠改道。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成交价款不包括有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照规定到县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三、公示期: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6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非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
邮政编码:571200
联系电话:0898-63822430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