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岗市环卫中心环卫中心2023年4-6月份车辆电器维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284058
项目名称: 环卫中心2023年4-6月份车辆电器维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4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环卫中心4-6月份需维修电器车辆共计94台,按用途性质分为清运车辆26台(叉车5台,金刚垃圾清运车4台,封闭车7台,小压缩车4台,大压缩车4台,小钩臂2台)。清扫车辆63台(扫道车17台,驭菱车5台,电四轮车3台,电三轮车25台,熊猫道路清洗车1台)。清掏车辆6台(吸粪车5台,驭菱车1台)。主要对上述车辆的电器系统,电脑主板控制系统,启动系统,发电系统,传感系统,清扫电控系统,液压电气控制系统,PLC双系统控制面板,翻桶机构电控部分,安全警示系统,全车线路信息与传送。以及电四轮车的电控部分,三轮车电池,传动与控制部分及刹车和车轮部分的维修与更换。并对车辆生产作业期间突然发生的电器系统故障给予维修与救援,同时提供提供上述车辆的部件供应。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4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09 13:2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环卫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李宪东
联系电话: 15699688678
联系座机: 0468-334472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284058
项目名称: 环卫中心2023年4-6月份车辆电器维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4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环卫中心4-6月份需维修电器车辆共计94台,按用途性质分为清运车辆26台(叉车5台,金刚垃圾清运车4台,封闭车7台,小压缩车4台,大压缩车4台,小钩臂2台)。清扫车辆63台(扫道车17台,驭菱车5台,电四轮车3台,电三轮车25台,熊猫道路清洗车1台)。清掏车辆6台(吸粪车5台,驭菱车1台)。主要对上述车辆的电器系统,电脑主板控制系统,启动系统,发电系统,传感系统,清扫电控系统,液压电气控制系统,PLC双系统控制面板,翻桶机构电控部分,安全警示系统,全车线路信息与传送。以及电四轮车的电控部分,三轮车电池,传动与控制部分及刹车和车轮部分的维修与更换。并对车辆生产作业期间突然发生的电器系统故障给予维修与救援,同时提供提供上述车辆的部件供应。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4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09 13:2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环卫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李宪东
联系电话: 15699688678
联系座机: 0468-334472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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