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平桥区邢集镇信阳智慧烟草农场创新示范基地项目2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41
预算金额136.22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左世坤180376012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逸伦186376606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平桥区邢集镇信阳智慧烟草农场创新示范基地项目2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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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41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平桥区邢集镇信阳智慧烟草农场创新示范基地项目2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62,234.49元 | |||||||||||||||
最高限价:1362234.4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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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⑥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磋商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2、由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356207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政府路1号 | |||||||||||||||
联系人:左世坤 | |||||||||||||||
联系方式:180376012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 | |||||||||||||||
联系人:李逸伦 | |||||||||||||||
联系方式:186376606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逸伦 | |||||||||||||||
联系方式:1863766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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