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24-120G-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照明工程 ,已由 长莲发改审批[2023]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莲花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照明工程;
2.2招标控制价:94.2344 万元(其中含税暂列金8.3930万元,不含税暂列金7.7000万元);
2.3招标范围: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照明工程项目,包含研发楼A、研发楼B(含连廊)、医疗器械厂房3、医疗器械厂房4、医疗器械厂房5、医疗器械厂房6楼体照明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2.5计划工期: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以西、开十街以东、雾一路以南、丙一路以北;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可查询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成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内提供全部人员(包括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莲花山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B区405室
联系人:王光瑞
联系电话:0431-8132252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
联系人: 孙喜堃
电话: 15844020453(办公电话)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0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